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力度加碼範圍擴大
- 發佈時間:2015-09-01 09:55:2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同時,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由2015年底延長至2017年底。此項政策的出臺標誌著國家對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的扶持力度又進一步加大。
近年來,國家先後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如,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免征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印花稅;對小微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徵點統一提高到月銷售額5千至2萬元,實際執行中,各地均從高選擇適用了2萬元的上限;自2013年8月1日起,比照個人經營者起徵點政策,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隨後又明確,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在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最近又進一步將該政策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17年12月31日。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範圍,從2012年1月1日起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擴大至低於6萬元,從2014年1月1日起擴大至低於10萬元,從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擴大至低於20萬元,最近又進一步擴大至低於30萬元。
對比分析歷次涉稅優惠政策,呈現出“優惠力度不斷加碼、受惠範圍逐步擴大”的態勢。在政策優惠力度逐步擴大的基礎上,國家稅務總局還通過出臺全國統一的納稅服務規範和稅收徵管規範,對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報送資料、辦理手續進一步規範和簡並,為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供了最大化的便利。基層稅務部門也通過加大政策宣傳輔導力度,持續優化納稅服務,簡並納稅徵期,簡化發票領用手續、評定納稅信用等級,聯合金融機構推出“稅易貸”産品等多種途徑,盡最大努力支援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小微企業涉稅優惠政策的出臺和落實必將對鼓勵創業創新,穩增長、促就業、保民生發揮積極作用。
(作者單位:甘肅省蘭州市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