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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3849億 增長7.5%

  • 發佈時間:2015-08-31 10:03:19  來源:財政部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2015年8月27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

  財政部部長 樓繼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受國務院委託,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請審議。

  一、預算執行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在複雜的國際國內環境下,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和預算決議要求,高度重視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統籌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加強多重目標、多種政策、多項改革的協調配合,適時加大定向調控力度,經濟運作處於合理區間。

  財政部門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出臺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等政策措施;加快中央基建投資下達進度,支援鐵路建設,統籌安排重大水利工程資金;大力支援科技創新,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和科研項目管理改革;穩定加大農業補貼力度,調整完善補貼政策,支援耕地品質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加大大氣污染防治支援力度;調整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獎勵資金分配;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推進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扶貧開發。積極財政政策的有效落實,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在此基礎上,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較好。

  (一)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1—7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3849億元,為預算的60.8%,增長7.5%,考慮11項原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因素後增長5.4%(見附表1);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0020億元,完成預算的52.5%,增長12.1%(見附表2)。

  從收入看:受經濟增長放緩、物價水準回落等因素影響,財政收入形勢較為嚴峻。分稅種看,稅收收入增速回落,主體稅種增長持續放緩。稅收收入78793億元,增長4.5%,同比回落4.1個百分點,為2010年以來同期最低水準。國內增值稅增長2.5%,其中工業增值稅零增長;企業所得稅增長6.9%;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分別下降14.7%和11.4%。此外,出口退稅增長14%,主要是從今年起出口退稅增量由中央財政全部負擔、稅務部門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等。分級次看,中央和地方收入低位增長,地方收入區域分化加劇。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3008億元(見附表3),增長5.5%,同比回落0.5個百分點。地方本級收入50841億元,增長5.3%,同比回落5.5個百分點。東部、中部、西部分別增長6.8%、3.4%和3.1%,同比分別回落4.5個、7.4個和6.5個百分點。31個省份中兩位數增長的有6個,個位數增長的有18個,收入下降的有7個。

  從支出看:在收入增速下滑情況下,財政部門努力盤活存量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各項重點支出保障較好。分級次看,中央本級支出14461億元,增長16.3%(見附表4),完成預算的57.8%,進度同比加快2.7個百分點;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下達48236億元,完成預算的95%,進度同比加快5個百分點。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5559億元,增長11.4%,完成預算的51.8%,進度同比加快0.3個百分點。分科目看,全國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節能環保、農林水支出分別增長16%、21.4%、19.2%、19.3%、15.4%。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1—7月,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20396億元,下降29.9%。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251億元,增長5.5%(見附表5);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18145億元,下降32.7%,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下降38.2%。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19557億元,下降20.5%。其中:中央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1150億元,下降17.8%(見附表6);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8407億元,下降20.7%,主要是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下降25.2%。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1—7月,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05億元。其中: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321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84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351億元。其中: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36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215億元。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1—6月,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20886億元,增長19.8%。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17233億元,增長17.4%。截至6月底,累計結余54875億元。

  總的看,今年以來預算執行基本平穩,但也存在一些問題:財政持續緊運作,有的地方財政收入下降,預算平衡難度加劇;財政存量資金規模仍然較大,地區間分佈不平衡,資金盤活和整合統籌使用力度需要加大;一些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力有待增強。我們將進一步加強研判,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努力解決這些問題。

  二、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預算決議情況

  按照全國人大預算決議要求,財政部門嚴格執行預演算法,抓緊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加力增效措施,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強化預算執行管理,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一)積極推進財稅法治建設。

  一是抓好預演算法的貫徹實施。推動各級政府和部門、單位按照預演算法的規定開展預算管理。預演算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按照預演算法規定,正在抓緊修訂一般性轉移支付管理辦法等制度。二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推動在立法法中進一步明確了稅收法定原則。配合全國人大有關部門制定了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穩步推進環境保護稅、船舶噸稅等的立法工作,推動將現行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三是加快推進事權的規範化、法律化。研究起草關於理順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指導意見。

  (二)全面樹立預算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一是硬化預算約束。堅持先有預算、後有支出,各級政府和部門、單位的支出以經批准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未經法定程式不得調整支出。二是及時批復下達預算。嚴格按照預演算法規定時限批復中央本級各部門預算。加快下達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三是積極推進預算績效管理。預算績效管理範圍繼續擴大,中央部門2015年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支出金額同比增長近60%。選擇部分財政政策、部門整體支出等開展了綜合績效評價試點。四是細化預算公開內容。除法定涉密資訊外,中央本級預算和部門預算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最底級的項級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進一步公開到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部門預算公開的內容增加了機關運作經費、政府採購、國有資産佔有使用、績效管理等情況的解釋説明。

  (三)提高積極財政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一是增加合理有效投資。上半年中央基建投資下達進度同比加快21個百分點。在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等重點領域,新增中央投資505億元。調整水利專項資金使用結構250億元,支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完善鐵路發展基金籌資機制。開展海綿城市和地下綜合管廊試點。支援開展危倉老庫維修改造和加快成品油品質升級。二是促進擴大消費。建立新能源汽車全方位支援政策體系。調整了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試點降低部分消費品的進口關稅,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三是加大定向減稅降費力度。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政策優惠範圍。取消、停徵了12項中央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小微企業免征了4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5項政府性基金。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從2015年起,出口退稅增量改由中央財政全部負擔。提高部分勞動密集型、高附加值産品出口退稅率。四是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制定PPP合同指南,印發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出臺了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PPP的指導意見。大力推動項目示範工作。

  (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一是推進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出臺了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研究編制2016—2018年全國財政規劃,在水利投資運營、義務教育等五個領域開展三年滾動規劃試點。二是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將11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繼續提高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三是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部署中央部門及單位和地方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對庫款較高地區進行了重點約談和督導,壓減存量資金規模,7月末全國財政庫款餘額同比下降8.5%。四是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預算安排均衡性轉移支付、老少邊窮地區轉移支付增幅分別高於一般性轉移支付1個、2.4個百分點。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個數進一步減少到100個左右。五是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經全國人大、國務院批准,下達6000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和3.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發佈了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預算管理、發行管理等辦法。明確可以通過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截至7月末,已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4288億元。出臺了妥善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後續融資的政策。

  (五)嚴肅財經紀律。

  一是厲行勤儉節約。預算安排上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及差旅費、會議費等支出,按公車改革規定相應核減公務用車經費。繼續清理“吃空餉”、超編進人等。二是大力推進內控制度建設。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權,強化資訊公開,有效防範政策制定、預算執行等工作中的各類風險。三是強化資金運作監管。國庫集中電子化支付已在3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上線運作,鄉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開。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中央本級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首批試點運作平穩。四是加強財政監督檢查。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執業情況進行檢查,首次對外發佈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下一步財政工作安排

  當前,我國經濟運作呈現出緩中趨穩、穩中向好的勢頭,但穩中向好的基礎還不穩固。預算執行中,中央和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達到全年預算目標的難度較大,收支矛盾較為突出。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全國人大有關決議要求,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大定向調控力度,及時進行預調微調,保持經濟運作在合理區間,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實施更有力度的財政政策。

  一是加大力度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按照開工建設一批、投産達標一批、儲備報批一批的要求,推動重大水利工程、鐵路建設、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項目加快實施。提前下達2016年重大項目建設投資計劃,爭取在2015年有形象進度。二是進一步加大降稅清費力度。落實完善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普惠性政策,適時將企業轉增股本和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繼續做好涉企收費專項清理工作。三是著力推廣運用PPP模式。制定PPP項目物有所值評價指引、PPP項目標準化合同範本和分行業合同。加快設立PPP融資支援基金。繼續推進PPP項目示範工作,引導和鼓勵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轉型為PPP項目。四是發揮好各類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進一步完善已設基金的管理運作機制,研究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快設立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民間資本投入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五是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從項目、部門、跨年度預算等方面,有序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狠抓重大項目、重點科目和重要部門預算執行,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用。

  (二)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一是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制訂出臺全面推進預算公開工作意見、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及配套政策。繼續推進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等工作。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和規模。二是加快稅制改革。適時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推進消費稅改革。研究全面實施資源稅費改革方案。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三是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研究提出理順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指導意見。此外,開展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試點,積極支援投融資、農業、養老、教育、科技、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

  (三)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一是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加強對地方財政部門的指導,進一步完善地方債發行機制。推動相關各方積極參與地方債公開發行與定向承銷,做好已下達債券發行工作。二是支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改造。根據融資平臺公司項目或業務的性質,政府給予必要的支援,推動市場化轉型改制,剝離政府融資職能,不得再新增政府債務。妥善解決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問題,規範增量融資行為。三是依法規範地方政府舉債。儘快按程式向地方下達債務限額。加快制訂風險評估和預警、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等相關制度,建立對違法違規融資和違規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懲罰機制。

  (四)切實抓好已出臺財稅政策的貫徹落實。

  加強對已出臺重大財稅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形成狠抓政策落實、積極主動作為的疊加效應。針對政策落實中的突出問題,既限期整改、對賬銷號,又搜尋原因、完善政策,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後一公里”,確保各項政策取得預期效果。嚴格執行預算,依法加強稅收徵管,保障民生等重點領域支出需求,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有效性。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們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按照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有關決議要求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紮實推進財政改革發展工作,為全面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

  附表1:2015年1—7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執行情況

  單位:億元

  

  注:1.同口徑增幅計算方法為調整上年收入基數,即將11項政府性基金加入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數後進行測算的可比增幅,與2015年預算增幅口徑一致。

  2.表格中“—”表示2015年該項目預算數為零。

  附表2:2015年1—7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單位:億元

  

  注:同口徑增幅計算方法為調整上年支出基數,即將11項政府性基金加入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基數後進行測算的可比增幅,與2015年預算增幅口徑一致。

  附表3:2015年1—7月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執行情況

  單位:億元

  

  注:1.同口徑增幅計算方法為調整上年收入基數,即將11項政府性基金加入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數後進行測算的可比增幅,與2015年預算增幅口徑一致。

  2.表格中“—”表示2015年該項目預算數為零或去年同期該項目執行數為零。

  附表4:2015年1—7月中央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單位:億元

  

  注:同口徑增幅計算方法為調整上年支出基數,即將11項政府性基金加入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基數後進行測算的可比增幅,與2015年預算增幅口徑一致。

  附表5:2015年1—7月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執行情況

  單位:億元

  

  注:1.同口徑增幅計算方法為調整上年收入基數,即將11項政府性基金從上年同期基金收入基數扣除後進行測算的可比增幅,與2015年預算增幅口徑一致。

  2.“九、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廿二、水土保持補償費收入”項目中的“—”表示去年同期該項目執行數為零。“廿三、彩票發行和銷售機構業務費收入”今年從原專戶管理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原專戶科目調整為政府性基金收支科目。“廿四、其他各項政府性基金收入”執行數-63.97,表示將今年已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有關政府性基金結轉結余轉入一般公共預算。

  附表6:2015年1—7月中央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執行情況

  單位:億元

  

  注:1.同口徑增幅計算方法為調整上年支出基數,即將11項政府性基金從上年同期基金支出基數扣除後進行測算的可比增幅,與2015年預算增幅口徑一致。

  2.“執行數比去年同期增長或下降%”列中“—”表示去年同期該項目執行數為零。“廿三、彩票發行和銷售機構業務費安排的支出”今年從原專戶管理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原專戶科目調整為政府性基金收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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