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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財稅改革,內蒙古亮點紛呈

  • 發佈時間:2015-03-05 09:39:14  來源:中國財經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1月,在內蒙古自治區兩會上,代表、委員們看到的預算報告與往年相比有了新的變化。其中一個明顯變化,就是新預演算法規定的四本預算全部提交人代會審議,政府預算體系實現了全口徑,人大對預算審查實現全覆蓋,政府資金實現全公開。

  一年多來,內蒙古積極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稅制改革,農村牧區綜合改革進一步深化,其他改革任務協同推進。

  “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要充分發揮財稅改革的基礎性作用,著力推法治、促改革、強管理。”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廳長張華強調,他們建立健全了組織領導機構,制定了財稅體制改革方案,明確了改革任務書、路線圖,確保任務落到實處。

  蹄疾步穩、務求實效,內蒙古財稅改革正在全面深化。

  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

  今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首次提交人代會審議,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一起,使內蒙古自治區初步建立起完善的政府預算體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公共財政制度的迫切需要。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先後提請自治區政府下發了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和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同時,提出加強自治區本級國有資産監管的意見,召開了全區學習貫徹《預演算法》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電視電話會。

  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支出的項目,一般公共預算可不再安排或減少安排,避免交叉重復。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做好基金結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實現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可持續運作。

  細化了預算編制。一是完善項目庫。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各業務處協調對口部門提前做好項目的前期篩選、論證等準備工作,充實項目儲備,並實行滾動管理,及時更新,確保“二上”預算時能夠及時將專項資金細化到具體單位和具體項目。二是細化項目支出預算編制,項目支出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具體單位,並按照自治區本級列支和下達盟市旗縣進行分類。其中,自治區本級列支的專項資金列入部門預算,下達盟市旗縣的專項資金,在分配權不變的前提下,列入自治區本級財政對下專項轉移支付。三是全面壓縮部門預留機動資金比例,在2014年各部門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預留比例壓縮到15%以下的基礎上,今年按不超過專項資金總額10%的比例預留配套中央專項資金外,其餘一律不得預留指標。四是細化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編制。在今年基金預算編制時,在“二上”預算時將政府性基金項目支出編制到具體執行單位的明細支出項目,做好基礎工作,加快基金支出進度。

  建立透明預算制度,從2014年開始,各地區、各部門全面公開財政、部門以及“三公”經費預決算,並細化到項級。自治區本級74個部門按時向社會公開了本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各盟市、旗縣(市、區)財政也按時向社會公開了預決算。

  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根據中央改革精神,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對自治區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邊境地區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轉移支付等辦法進行了完善、修訂,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境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2014年,累計下達各盟市、旗縣各類一般性轉移支付344.5億元,比上年增加6.7億元。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對於符合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使用方向的項目,儘量用這兩方面收入安排,避免重復安排。對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8項政府性基金共計36億元,全部統籌用於相關支出,同時統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1億元。

  自治區本級進一步加大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力度。對專項資金進行壓縮、整合,通過下劃、轉列等方式,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其中包括:清理取消政策到期的專項資金項目;將內容相近、目標相似的各類專項整合下達使用;逐步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研究將一些長期固定的涉及人員、運轉的專項資金下劃盟市管理的相關辦法;進一步明晰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責,今年預算安排中能列入部門預算的專項資金,全部進入部門預算,減少代編預算規模,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通過嚴格控制新增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對數額、補助範圍和對象相對固定並可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轉移支付併入一般性轉移支付。

  2014年,各部門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預留比例壓縮到15%以下;取消專項資金48項,涉及資金10.8億元;整合項目44項,涉及資金14.8億元,從財政廳業務處調整到部門專項11項,涉及資金21.2億元。

  理順自治區以下財政管理體制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為進一步規範收入管理,解決各地區在組織收入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串繳、混繳、預繳、緩繳稅(費)以及擅自減免稅(費)等問題,印發了《關於嚴格執行自治區財政體制政策規定進一步規範收入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收入劃分的政策規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明確自治區本級部分固定收入劃分和徵收有關規定的通知》,明確了自治區與呼和浩特市關於國家開發銀行內蒙古分行集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收入劃分及徵收規定,蒙冀鐵路有限責任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收入劃分及徵收規定。

  根據現行自治區與盟市財政體制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有限公司關於清水河縣與準格爾旗相關稅收收入劃分及徵收規定。

  進一步做好完善稅制後財政體制調整工作。2014年,著力做好鐵路、郵電、通信行業營改增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後的收入劃分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自治區對盟市的體制基數返還政策,確保改革後各方既得利益不受損。

  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

  按照財政部要求,內蒙古2014年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的清理甄別工作,摸清了政府性債務規模和結構,核實了各地償債能力,為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和進行風險評估奠定了基礎。

  建立了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對4個盟市本級和8個旗縣進行風險預警,要求其制定切實可行的債務風險化解方案;督促融資平臺公司制定償債計劃,明確償債時限,切實承擔還本付息責任;要求盟市、部門針對逾期債務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控制其繼續舉借新債。

  自治區財政廳按照因素法分配債券資金,組織盟市提前做好項目準備工作,確保債券順利發行。指導盟市按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用好資金,優先安排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普通公路建設等公益性項目支出,嚴格控制安排能夠通過市場化方式籌資的投資項目,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加強厲行節約制度建設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具體規定,重新修訂印發了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會議費、接待費、差旅費、公務用車運作費等經費管理辦法,為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長效機制奠定了基礎。

  壓縮一般性支出,全區“三公”經費同比下降19.9%。今年,自治區本級壓縮1.19億元業務費,壓減的資金重點用於保障民生項目。

  盤活財政存量資金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為切實激活財政存量資金,集中有限的資金用於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等重點領域,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在2013年底將截至當年12月31日本級各部門結余結轉資金51.06億元全部收回本級財政。

  根據收回資金的不同情況,按照分類處理的原則進行重新安排。對符合繼續使用條件的資金,通過追加預算的方式重新予以安排,由資金使用部門按資金原定用途繼續使用;對收回的其餘資金特別是2012年及以前年度下達資金進行統籌。

  追加資金主要集中在:2013年下達的中央專項資金;2013年12月財政下達自治區各部門資金,自治區黨委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結轉資金,本級各部門申報的工程、貨物、服務採購和質保金等收尾項目結轉資金。追加所需資金通過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解決。收回的各部門結余結轉資金情況複雜,牽涉各部門多方面和多年工作,處理難度大,經逐項核實、嚴格甄別,2014年共重新追加自治區本級各部門資金38.23億元,其餘收回的12.83億元全部統籌用於“十個全覆蓋”等自治區成立70週年大慶項目。

  此項工作對自治區本級各部門加強結余結轉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起到促進作用,也對全區各地、各部門的預算執行産生了良好效果。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自治區本級財政困難、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況下,清理並盤活預算執行緩慢、連年結轉、資金效益低下的資金,用於當前自治區發展改革的重點領域,極大地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加強預算績效管理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健全了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編制今年預算時,要求預算部門充分發揮在績效評價中的主體作用,積極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原則上2000萬元以上項目都要填報績效目標,而且績效指標必須是具體的、可考量的。財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財政支出方向和重點、部門事業發展規劃等對部門報送的項目績效目標進行審核,未按要求報送績效目標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

  同時,推進盟市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考評工作,對全區12個盟市和2個計劃單列市完成了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評價。

  2014年,自治區和盟市共選擇116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試點工作,其中自治區本級選擇14項,資金總額144億元,自治區績效評價工作邁出實質性步伐。

  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啟動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支付工作。推進鄉鎮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規範財政專戶,經財政部核準,全區保留財政專戶507個,限期撤銷373個,清理合併225個。進一步擴大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報範圍,12個盟市26個旗縣開展了試編工作,試編範圍進一步擴大。

  推進稅制改革

  從2014年12月31日起,內蒙古自治區對個人從農村牧區信用社、基層供銷社取得的利息或股息、紅利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這是自國務院、財政部作出相關部署後,該區開展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開篇之作。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提請自治區政府下發了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綜合治稅的實施意見。

  從2014年12月1日起,內蒙古自治區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煤炭資源稅適用稅率為9%,通過稅率、折算率設置和優惠政策安排,實現規範稅制、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的目標。到今年1月31日,內蒙古煤炭資源稅改革首個徵期結束,全區煤炭資源稅新舊稅制順利轉換,改革運作平穩。經測算,今年全區煤炭企業預計減負103億元以上。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行業範圍,將鐵路運輸、郵政和電信業納入試點。當年1至11月,全區共有58339戶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試點納稅人營改增應納稅額合計43億元,總體減稅規模達42.9億元。一年多來,營改增稅制順利轉換,整體運作平穩有序,減稅規模明顯擴大,改革紅利持續呈現,促進了産業結構轉型升級,增強了企業發展後勁,激發了市場活力。

  同時,調整完善耕地佔用稅徵收範圍和標準。將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塗等其他農用地耕地佔用稅適用稅額按當地佔用耕地適用稅額標準70%徵收的政策,調整為按當地佔用耕地適用稅額標準全額徵收;經濟技術開發區適用稅額,在規定的旗縣(市、區)適用稅額基礎上由原來的提高25%修訂為提高50%。這些調整對於進一步保護耕地、林地、牧草地和河湖水面將産生積極作用。

  推進農村牧區綜合改革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連續5年將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納入為民辦“十件實事”或“十項民生工程”之一。當年,落實一事一議獎補資金37.1億元,實施獎補項目6568個,比上年增加238個。

  自治區財政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按照財政部將美麗鄉村建設作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主攻方向的相關部署,以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推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轉型升級。

  經盟市推薦和自治區評選,確定了16個旗縣作為美麗鄉村重點推進旗縣,選擇80個嘎查村作為美麗鄉村,集中打造、樹立樣板。全區實施巷道硬化、美化、亮化、綠化和凈化等“五化”項目3487個,佔全區實施一事一議獎補項目數的54.2%;總投資23.6億元,佔全區一事一議獎補項目總投資的65%。

  蘇木鄉鎮財政是國家財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鞏固蘇木鄉鎮政權建設、規範政府收支管理和促進農村牧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012年8月,內蒙古啟動了蘇木鄉鎮財政所恢復重建工作;2014年,自治區財政廳專門成立基層財政管理處。目前,全區推進蘇木鄉鎮財政管理工作正有序進行,蘇木鄉鎮財政所也已全面恢復。

  全區767個蘇木鄉鎮全部完成財政所的機構批復和掛牌工作,新考錄鄉鎮財政工作人員1179人,全區有389個蘇木鄉鎮完成了財政所和民生服務大廳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佔全區蘇木鄉鎮的50.7%,超過2/3的財政所完成標準化建設。

  開展政府購買服務

  今年1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試點項目在呼和浩特市啟動。

  此次試點區域為呼和浩特市城區、包頭市城區及鄂爾多斯全市,購買服務內容包括社區老人居家養老服務類、城鄉社區文化宣傳和社會組織宣傳類、社工人才培訓類、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類、社會組織孵化類及自治區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和檔案管理類共6項。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提請自治區政府下發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選取自治區本級的20多個項目開展試點。

  《內蒙古自治區2014—2015年度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包括了公共教育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服務、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輔助性工作等270項服務,並將一些具有民族傳承及地區特色的公共服務類項目編入目錄,如蒙古語教育的研究、規劃、組織和實施工作,蒙醫藥事業的保護、研究、傳承與發展,少數民族傳統文化保護與傳承發展等。

  盟市旗縣也在積極有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包頭市、阿拉善盟、呼倫貝爾市、烏蘭察布市、烏海市等地區已經出臺或正組織出臺《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方案》。包頭市和阿拉善盟成立了盟市級領導小組。各盟市政府購買服務的試點工作也在陸續開展,實施範圍涉及居家養老、社區服務、污水處理、園林綠化養護、城市亮化、城市公交、航線開發、學校保安等10多個領域30多個項目。

  向改革要動力

  “經濟新常態需要我們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要向改革要動力。”今年2月2日,在全區財政工作會議上,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廳長張華強調,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要以新預演算法為統領,全面推進深化財稅改革的各項工作。

  ——貫徹執行好新預演算法。全區各級財政部門要深入宣傳學習新預演算法,充分利用網路、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的預演算法治意識;全體財政、財務幹部要全面理解、準確掌握新預演算法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則和各項具體規定,帶頭貫徹執行好新預演算法,並自覺地把新預演算法的各項規定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統籌力度。要全面推進預決算公開,除涉密資訊外,政府預決算支出全部細化公開到項級科目;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均要公開本部門預決算。自治區財政將加強對本級部門和各盟市預決算公開工作的考核。要進一步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嚴格控制項目個數,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投資,對具有地域管理資訊優勢的項目,要加大因素法切塊分配的比例。

  ——推進稅制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建設,積極爭取中央賦予自治區一定的稅政管理權;擴大營改增試點範圍,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將建築業、銷售不動産業、生活服務業、金融業納入營改增改革範圍;密切關注中央關於消費稅、房地産稅、環境保護稅的改革動態,及時制定改革預案和落實措施,並提出利好于內蒙古的政策建議;要認真組織實施稅收、非稅和財政支出等優惠政策清理規範工作,進一步梳理全區各級各項稅收等優惠政策,並提出廢止、失效、繼續有效或修改後重新公佈的意見。

  ——圓滿完成其他改革任務。推進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實施範圍要擴大到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城市公交、航線開發、學校保安等30多個項目。要繼續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一步擴大績效目標管理範圍,逐步將績效管理覆蓋到各級預算單位和所有財政資金。要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強化責任、改善管理、調整結構、完善政策和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研究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滾動項目庫,引導自治區專項資金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運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援。要搭建項目推介、融資擔保、財政增信、諮詢服務和示範引領平臺,建立政府主導、財政牽頭、部門聯動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協調機制。配合做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配合做好法院、檢察院人財物上劃改革等其他各項改革工作。

  “新一輪財稅改革是全方位、系統性、整體性改革,其複雜、敏感和艱巨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我們必須充分考慮各方面利益訴求,科學設計改革方案,始終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抓好落實,堅定不移地將財稅改革推向深入。”張華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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