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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非法跨境資金流動 公安機關連破多起地下錢莊案

  • 發佈時間:2015-08-29 09: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姜天驕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切實維護國家金融資本市場秩序,今年4月以來,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最高法、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廣東、遼寧、北京、浙江等地近期接連破獲多起涉案金額達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地下錢莊案,有效遏制了地下錢莊違法犯罪高發勢頭。

  6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和寶安分局組成的專案組破獲一起特大地下錢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繳獲涉案銀行卡300多張,凍結涉及18家商業銀行的1087個賬戶;經初步查明,涉案金額達120多億元人民幣。

  這起案件的受害人陳達是一名香港籍商人,在內地經商多年。2012年初,陳達出售了在內地的工廠,打算將6000多萬元資金轉回香港養老。一次,他將此事告訴了認識多年的朋友、某銀行深圳寶安支行行長沈某生。沈某生主動告知陳達,可以弄到外匯結算指標。陳達于2012年8月,分三筆、每筆2000多萬元,將錢匯入沈某生指定的境內銀行賬戶。然而,在事情辦理過程中沈某生突然辭職逃匿。

  陳達將沈某生訴至寶安區人民法院。法院審查發現,沈某生涉嫌詐騙罪,將案件移交到寶安區公安分局。縝密偵查之下,一條涉及地下錢莊的重大案件線索浮出水面。

  “沈某生根本沒有所謂的外匯管控指標,他是通過地下錢莊把數千萬元資金轉移出境的。”專案組民警曹啟南介紹。根據資金流向的脈絡,專案組發現涉案的大量銀行賬戶呈現出“金字塔”式的結構:沈某生指定的銀行賬戶收到陳達的款項後,短時間內即向5個賬戶轉移資金,該5個賬戶隨後又各自向100多個賬號轉移資金。

  專案組查明,該團夥在深圳羅湖、寶安的8個窩點開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經營地下錢莊活動,通過境內外網上銀行以及境內本外幣現金交易,在非國家指定交易場所非法從事資金結算和外匯買賣活動,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地下錢莊是一種俗稱,並非法律概念。近年來公安機關重點打擊的地下錢莊,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從事跨境匯款、買賣外匯、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副處長束劍平説。

  據了解,目前國內地下錢莊主要有3類:跨境匯兌型、非法買賣外匯型、支付結算型。“地下錢莊一般不問客戶身份,不問錢從哪來,手續比銀行簡便,基本無需審批。一些不法之徒正是看中了這一點,將地下錢莊作為企圖轉移贓款的‘暗道’。”專案組民警劉明介紹。

  據介紹,在地下錢莊往來的資金中,還有企業的“賬外賬”等“灰色資金”,以及一些個人用於出境旅遊、留學、購物、大額投資等資金。部分資金可能是正常的,但為了隱瞞真實去向,不想留下痕跡,一般也會選擇地下錢莊。

  專案組民警指出,這些看似便利之處的背後,實際上潛藏著巨大的風險。例如,有地下錢莊欺騙“客戶”,也有“客戶”欺騙地下錢莊。“大家都知道這一行是違法的,所以也不敢報案”。另外,地下錢莊經常出現逃單、卷錢逃跑的情況。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處長歐陽雄表示,目前地下錢莊案件在全國所有省份均有發生,涉及外貿、房地産、建築等多個行業,其危害全面加深加重。

  “需要強調的是,地下錢莊活動比較隱蔽,其數量和資金吞吐量難以準確統計,大量性質不明的跨境資金游離于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形成巨大的資金‘黑洞’,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危及國家金融安全。”歐陽雄説,要警惕一些“灰色資金”通過地下錢莊跨境流動,對我國金融資本市場和經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和衝擊。

  據了解,由於地下錢莊的交易資金量大且隱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資金通過該渠道流出我國,從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就發現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錢莊,為該外資公司向境外轉移非法所得達數億元人民幣。

  “地下錢莊對國際社會來説也是一大‘毒瘤’。”有關人士説,地下錢莊絕非中國獨有,也不是現階段才出現的,但無論是什麼形態,國際社會都始終對其“零容忍”。

  據介紹,當前我國多個部門聯手強化對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治理工作。下一步,公安機關、人民銀行等部門將繼續深化合作,強化線索核查、資源共用、協同打擊,爭取再破獲一批重大地下錢莊案件。(經濟日報記者 姜天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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