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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抗生素 取消處方權

  • 發佈時間:2015-08-28 11:21:0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白劍峰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抗菌藥物管理,建立處方點評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抗菌藥物品種品規遴選、採購、處方、調劑、臨床應用和評價等進行全流程監管。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分配、獎懲制度,提高醫務人員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醫療機構要制訂完善抗菌藥物品種數量、抗菌藥物使用強度、I類切口手術預防用抗菌藥物比例、微生物送檢率等管控指標,並嚴格落實。

  切實做好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工作。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組織醫學、藥學、臨床微生物、醫療管理等多學科、多部門技術及管理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專項抽查點評。重點點評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醫學科等臨床科室以及I類切口手術和介入診療病例。對點評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管理和干預,實現持續改進。同時,將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處方權授予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後,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且6個月內不得恢復。

  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和細菌耐藥監測。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重點對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強度及變化趨勢,革蘭氏陽性、陰性桿菌耐藥形勢、變化趨勢以及抗菌藥物使用合理性等進行監測和評價。要定期發佈監測結果,根據監測結果及時發佈相關預警資訊,指導臨床做好抗菌藥物品種的選擇和使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參加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的相關數據監測,並保證上報監測數據的真實準確。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加強感染性疾病科建設,不斷提高細菌及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診治能力。要採取綜合措施,努力提高微生物標本品質,提高送檢比例,保障檢測結果的準確性,並依據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合理選用和調整抗菌藥物。營造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氛圍,提高群眾對抗菌藥物的認識,樹立正確的用藥觀念。

  《通知》指出,各地要利用各種方式採集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等數據資訊,並在行業內進行公示。對於抗菌藥物管理不力,違反有關規定並存在嚴重問題的醫療機構,要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督促整改,跟蹤復查,對於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本報北京8月27日電 (記者白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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