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必須能“一鍵關閉”納入法律規範範圍
- 發佈時間:2015-08-27 16:27:00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點開新聞網頁,大幅的廣告擋住內容,成了“攔路虎”;點擊關閉,卻跳轉到新的廣告頁面,中了“連環套”,一些網站任性的廣告發佈方式,令瀏覽者既反感,又無計可施。隨著新《廣告法》的實施,“一鍵關閉”等技術手段將有效約束網上廣告行為。
近年來,網際網路廣告業發展迅猛,據統計資料顯示,2014年我國網際網路廣告經營額為1200至1500億元,甚至超過電視廣告經營額。但同時,一些網站違法違規發佈廣告,特別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服務等領域,格調低俗、虛假違法廣告問題比較突出。對此,新《廣告法》首次以法條的形式明確將網際網路廣告納入法律規範範圍,按照一般廣告的標准予以規範。
針對一些網路廣告長時間“霸佔”螢幕,影響網路瀏覽的情況,新《廣告法》還瞄準網路廣告,專門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濟南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王冰表示,“一鍵關閉”的技術標準,要求實現徹底的關閉效果,“點擊關閉彈窗廣告後,跳轉至其他頁面,或者關閉後一段時間又彈出同樣的廣告,都不符合法律要求”,目的是真正把選擇權交給網路用戶。
同時,針對垃圾廣告郵件氾濫的問題,新《廣告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資訊方式向其發送廣告。
據王冰介紹,以電子資訊方式發送廣告,不僅僅局限于電子郵件,通過時下流行的社交媒體平臺、電腦軟體、手機APP等方式發送廣告,也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記者孔蕾通訊員翟玉紅杜陶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