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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取消投資賬戶審批

  • 發佈時間:2015-08-27 06:31:57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郭家軒 實習生/宋思)為促進保險業積極參與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推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持續健康發展,26日保監會正式制定並印發了《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

  據了解,修訂後的《管理辦法》主要就養老保險公司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業務經營、投資管理、風險管控、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了經營規範和監管要求。

  “通過設立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經營門檻,統一要求開展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企業年金業務或保險業務經營經驗,進一步規劃市場主體。”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解釋道,針對團體養老保障管理業務,則要求養老保險公司在開展團體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時,應當要求委託人承諾資金來源、用途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經決策程式通過的養老保障管理方案,政府部門相關批復、核準文件。

  為鼓勵發展長期業務,《管理辦法》提出建立短期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資本約束機制。將“短期”業務界定為産品期限在三年以內(含三年)的業務。同時,針對養老保險公司的業務特點,建立不同的資本約束機制。既經營企業年金業務,又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封閉式短期個人業務年度新增規模需為上一年度末償付能力溢額的10倍;而對於僅經營企業年金等年金管理業務的公司,封閉式短期個人業務的年度新增規模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末凈資産的10倍。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取消了對投資賬戶的審批,將産品由報告制改為備案制,此舉將極大減少審批事項,提高辦事效率。

  另外,保險資金投資範圍放寬,對保險機構的投資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管理辦法》新增了“投資管理”一章內容,要求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資範圍比照中國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相關監管規定執行。但是,養老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管理辦法》自行投資管理,也可委託給符合條件的投資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

  在人口老齡化趨勢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驅動下,我國養老保險市場前景被各方看好,保險、銀行等金融行業以及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養老保險公司、養老金管理公司這類養老保險專業機構的市場需求逐漸釋放。因此,《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擴大至養老金管理公司,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也應遵守《管理辦法》的規定。

  對此,上述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出臺利於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滿足不同類型企業員工差異化的養老保障需求;有利於發揮養老保險公司的專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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