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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奇葩證明從“不再開”到“不用開”

  • 發佈時間:2015-08-26 04:33:42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身份證丟了,戶口簿丟了,甚至人“丟”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難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幫不了忙。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網志就曬出了18項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那些要開具“我是我”“我媽是我媽”類似奇葩證明的市民可要看準了,公安部門不再出具這些證明了(8月24日《新民晚報》)。

  這則長微網志,講了三個字———“不再開”。也就是説,類似“我是我”“我媽是我媽”這樣的奇葩證明,公安部門不再開了。但是,“不再開”不代表“不用開”,不是説市民以後就碰不到、不需要再開了,若有些奇葩證明仍存在,就要繞道到其他部門去開了。

  “不再開”是一種態度。還記得前不久由多地基層派出所點評的“良心證明”嗎?從8月5日到8月10日,5天5次“吐槽”奇葩證明,讓派出所贏得了一片點讚。正如8月11日人民日報客戶端所説的,“不為別的,就是説出了老百姓的心裏話”,原因是“對於辦證難,老百姓的吐槽早已不是一天兩天了。這不,連開證明的派出所民警都看不下去了。”

  可百姓希望的決不僅僅是“不再開”,而是“不用開”。公安部門是證明體系的“下游”,對於證明過多過濫之痛感同身受。在他們看來,很多證明本無必要,繁瑣更不可取。比如,前不久,福建漳州一位74歲老人到電信局辦業務,被要求開具“健在證明”。當地派出所為讓老人少走彎路,開出證明後並“吐槽”:“老人健在,活生生的人在你們面前,身份證戶口本都還在,還要開健在證明,有必要嗎?”可由於職能設置的問題,很多事情“心有餘而力不足”,只好通過“不再開”表明態度。或許還想引起其他部門的重視,從系統上解決證明亂象。

  只是,這一天能夠自動到來,早點到來嗎?須有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動從“不再開”到“不用開”。一方面,要增強改革思維,進一步簡政放權,能不開的證明堅決不開,能簡化的程式堅決簡化。另一方面,要增強網際網路思維,實現“網際網路+政務”。政府既要做網際網路思維的呼籲推動者,也要做網際網路思維的先行先試者。對非開不可的證明,建立綜合性的公用資訊庫,實現技術性資訊融合,在此基礎上設立辦證中心,公民不管辦任何證明,皆可一站式輕鬆辦理。“讓數據多跑路”,百姓就不需要多跑路。

  改革思維,網際網路思維,核心是民本思維,表現為有沒有與百姓同坐一條板凳,有沒有“以百姓之心為心”,“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憂”。只有徹底消除奇葩證明,公民才能免於被“證”之苦;部門之間少扯皮,民眾才能多受益。從這意義上説,奇葩證明從“不再開”到“不用開”有多遠,就看有關部門與百姓有多遠,與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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