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比讀者還多
- 發佈時間:2015-08-21 02:31:52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畢業季,當很多研究生忙著發論文、拿學位時,南京一所知名高校歷史系的碩士畢業生們卻顯得特別淡定。因為3年讀研期間,他們中的大多數都已經花錢在某省級學術期刊上發表過論文,以至於這本雜誌被同學們親切地稱為該校“歷史系研究生學報”。
撰寫論文者付費投稿求刊登,那是將論文當成了“敲門磚”,用來敲開學位授予、職務提拔和職稱晉陞之門。花點錢刊登論文,並以此作為晉陞的憑證和條件,這錢雖然花得不光明正大,但卻被視為實惠之舉,因為可以花小錢而佔大便宜。要知道“在刊物上發表論文”,早已成為一塊丁當作響的“敲門磚”,花錢求刊登不失為一條仕途晉陞的捷徑。
選才、用人之上的“論文熱”之所以大行其道,原因就在於論文被當成了“敲門磚”。而一些單位在評定職稱時,規定某職稱需要某篇論文,有論文則可一步登天,無論文則寸步難行,至於本人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卻可以忽略不計。這種重虛而不重實的選才觀方才導致了花錢登論文行為的氾濫成災。
於是一些報刊雜誌借發表論文以生財。辦報刊,讀者本是衣食父母,如今卻將撰稿者視為搖錢樹,這豈不怪哉!於是不管論文優劣,俱在可發表之列,至於讀者的感受則忽略不計,於是有人不無諷刺地説:“厚厚的一本雜誌,居然作者比讀者還多。”
我以為,選才也好,用人也罷,都應該遵循“課之以事,考之以功”的原則。不能僅憑論文來定高低,論輸贏。“課之以事”就是看他在承擔的工作中的表現;“考之以功”,就是看他在承擔的工作中取得的成績。也只有這樣才能選好才,用好人。至於以論文選人,用人,則不僅會産生“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的弊端,還會助長以錢買論文和以錢求刊登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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