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醒“沉睡”的土地
- 發佈時間:2015-08-20 06:34:23 來源: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接A1版)
“當初建兩層廠房前,我們也猶豫,畢竟控製成本也是企業必要的考慮。”據該公司行政管理部經理郭斌介紹,在經過多番的協商論證後,他們最終選擇了成本要翻一番的雙層鋼混結構廠房,一層生産,二層裝配、運輸。一年後,南京創維用超過14億元的銷售額、5000多萬元的納稅額,交出了讓人驚艷的成績單。
“發展是硬道理,集約利用是大戰略。産業發展就是要向‘天’要空間!這樣一來,同樣一塊土地上的投入産出比就會更高,土地才更有價值!”市國土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陸雲峰介紹,“各開發園區內像創維這樣的企業還有很多。”我市規定江寧、棲霞、雨花臺區總投資低於1億元人民幣,浦口、六合區低於8000萬元人民幣,高淳、溧水區低於6000萬元人民幣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予單獨供地。江寧、棲霞、雨花臺區新增工業用地畝均投資強度要求不低於550萬元,其他郊區不低於350萬元,低於標準的項目,就必須核減用地規模或進入標準廠房。通過制定財政補貼,規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引導中小企業使用標準廠房。
“除特殊行業外,工業、倉儲類項目容積率一般不得低於1.0。項目用地內建築密度一般不低於35%,綠地率一般為15%—20%。”陸雲峰向記者介紹説,對經市政府批准的特殊項目和科技(文化)含量高、成長性高的創業項目,可適當降低供地門檻和地價標準,全力保障科技創業特別社區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業載體用地,鼓勵園區和政府投資平臺作為主體建設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特別社區內科技研發用地按基準地價的70%執行,科技企業孵化器項目土地價格可按基準地價的50%執行(不得低於我市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任何新增項目,不管企業或個人出於什麼名義,我們都將按照《江蘇省建設用地指標》要求,嚴格審核項目投資強度與用地規模,並對其投入産出比進行嚴格的要求。”
問“地”要“地” 寸土變“寸金 ”
“立體式開發,除了向‘天’要空間外,我們還要問‘地’要地。”市國土局馮雪漁副局長表示,“2002年,我市開始了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嘗試,當時第一幅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案例是鼓樓廣場地下商業項目。現在,我市地下空間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正是地下空間利用程度的提高,真正將寸土變成了寸金!”
目前我市新街口地下商業設施連通成環,地鐵站出口與周邊商場地下樓層無縫對接,鼓樓廣場、河西中央公園、五台山等地下均單獨有建設商業、停車設施。同時,我市還採取對地下空間分層登記的方式,簡便明瞭地體現地下産權,是全國為數不多、對地下停車庫辦理土地分割登記的城市。
“數字是最直觀的。我們可以從一串數字直觀地感受到近年來我市土地利用方式帶來的變化。”市國土局陸雲峰處長向記者列出了這樣一串數字:2010年我市建設用地地均GDP為19.5萬元/畝,2014年這一數據為28.3萬元/畝,5年間增幅達到45%;2010年單位GDP建設用地佔用面積為每億元514畝,2014年這一數據為每億元354畝,降幅達到31%。從全省土地集約利用水準來看,2014年全省建設用地地均GDP為17.9萬元/畝,單位GDP建設用地佔用面積為每億元559.87畝,我市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兩項指標均遠高於全省平均水準。
本報通訊員 楊丁丁
本報記者 張安琪 楊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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