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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科龍稱顧雛軍濫用訴權

  • 發佈時間:2015-08-20 01:51:52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施志軍)針對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向海信科龍等8被告索賠489.61億元一事,海信科龍前晚發公告,稱顧雛軍濫用訴權。顧雛軍方面回應,認為海信科龍不按規定披露資訊。

  海信科龍公告稱,其在佛山中院訴訟格林柯爾係的案件,已經在2009年9月之前全部終審勝訴。目前,執行程式也已基本終結,僅剩相關利息未能收回。當前法院的執行程式只涉及相關利息的分配事宜。

  海信科龍稱,顧雛軍及格林柯爾係公司等三主體濫用訴權,借法院利息分配之機,以所謂的“執行異議方案之訴”為藉口,無視法律對執行異議之訴的相關規定,既未以執行人為訴訟主體,也不以利息分配為訴訟理由,卻針對與本案完全無關的其他主體,提出了毫無事實根據的所謂489億的“荒唐訴訟”。即使佛山中院受理其“執行異議”訴訟,但任何與“利益款”執行無關的、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訴求不可能被法院審理和支援。

  顧雛軍對此發微網志稱,海信科龍以“傳聞情況”描述,實際上是回避承認收到佛山中院寄送的起訴書和受理通知書。

  顧雛軍方面的相關人士表示,按照要求,顧雛軍及格林柯爾係給每一個被告都準備了訴狀,7月22日法院立案,最遲27日海信科龍會收到訴狀。“489.61億元對上市公司來説是天文數字,對股民來講更是影響巨大。作為上市公司的海信和海信科龍,收到法院訴狀應該第一時間公告,但至今未見雙方發佈任何與此相關的公告內容。”

海信科龍(000921)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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