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價局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8-19 15:29:20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國家發改委2號令)的規定,我局擬於2015年9月下旬召開《湖北省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調整方案》聽證會。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會參加人21人,其中:消費者10人、經營者4人、利益相關方1人、專家學者1人、政府部門代表3人、人大代表1人、政協委員1人。本次聽證會設旁聽人員5人,並設記者席。
聽證會參加人、旁聽人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産生。
一、聽證會參加人産生辦法:(一)消費者參加人由省物價局委託省消費者組織推薦;(二)經營者、利益相關方參加人由省物價局委託省教育廳推薦;(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人由省人大常務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推薦;(四)專家學者、政府部門代表由相關單位推薦,省物價局聘請。
二、旁聽人員面向社會自主報名,按報名順序的先後選取,先到先取、後到後取,直至額滿為止。凡年滿18周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意成為旁聽人員者,請於聽證會召開10日前,攜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到省物價局報名並填寫報名錶;或通過電話報名並將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傳真到省物價局。
報名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洪山路64號湖光大廈1736室。
報名電話:
027-87231766;
傳真:027-87237765。
三、與會採訪的新聞媒體記者由省物價局依自願報名的先後順序選取。
報名電話:
027-87234723。
特此公告。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