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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係”公司大起底

  • 發佈時間:2015-08-19 10:30:44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對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的舉報帖還在發酵。媒體從最初關注他的私生活,發展到質疑其所主導的中國嵩山少林寺(以下簡稱“少林寺”)的發展路徑以及少林寺商業化背後的資産問題。2015年8月8日,在河南登封宗教局公示釋正義“不存在”後,少林弟子此前懷疑的釋延魯終於站到了前臺,向媒體表示近日將與6名實名舉報者,一同向有關部門提交關於釋永信的舉報材料。得知上述消息後,吳青(化名)説出了電影《無間道》裏面的一句臺詞:“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王陽

  少林寺有三大核心資源

  吳青是河南鄭州人,5年前,曾因一起官司和少林寺對簿公堂。2015年8月4日,《法治週末》刊發了有關釋永信舉報帖的報道《方丈的心事與少林的紛爭》。次日一大早,吳青便與該刊物記者取得了聯繫:“我們公司和少林寺打官司時,律師調取了一些釋永信開公司的資料,或許對你們有用。”吳青提供的資料有100多張,全部是複印件,但部分加蓋了工商部門企業檔案查詢專用章。

  記者梳理後發現,從中國佛教界第一家公司開始,釋永信做的很多事,都是開天闢地頭一遭。在釋永信的主持下,少林寺形成了一個以宗教、武術、傳統文化為核心,包含旅遊、商業、地産開發、教育培訓等在內的龐雜産業鏈。此外,釋永信還走出國門,在美國、英國等國家建立了60多個文化中心,使少林寺的文化影響在國際範圍內達到了頂峰。吳青告訴記者,並不是釋永信個人有多大能耐,而是他利用了少林寺方丈這一特殊身份,掌控了少林寺這塊金字招牌下的三大稀缺資源:“一是少林寺常住院,釋永信在裏面開公司不交房租不交水電費,坐享少林寺的品牌影響力;二是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雖然不是法人卻可以投資可以參股,而且沒有任何監管;三是少林寺的印章,原本只能內部使用,釋永信卻用它發公告打官司號令天下。”

  “從法律上講,上述三件法寶都屬於公共財産。可對於釋永信來説,似乎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並由此給他和他的小集團帶來滾滾財富。”吳青如是説。

  少林寺常住院是核心景點。資料顯示,少林寺常住院寬160米,長360余米,佔地面積約57600平方米,為七進建築,依次是山門、天王殿、大雄寶殿、法堂、方丈室、立雪亭、千佛殿七進院落。“少林寺常住院既是住持和尚、執事僧進行拜佛、坐禪、誦經、接待、藏書、開展大型法事活動的地方,也是住持僧及各方執事僧居住、辦理內外日常事務的地方。”

  除了少林實業公司外,少林寺常住院註冊登記了多家公司:少林寺文化傳播(登封)有限公司(2005年10月10日成立,現已登出);少林歡喜地公司(登封)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0日成立);登封市少林文化産業有限公司(2012年6月4日成立);鄭州嵩山少林寺茶業有限公司(2013年4月27日成立)。

  註冊多家公司的“少林寺常住院”

  1998年7月14日,河南少林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少林實業公司”)註冊成立,在註冊資金300萬元中,寺僧釋印松出資75萬元佔股25%;寺僧釋永乾出資75萬元佔股25%;少林寺出資150萬元佔股50%。法定代表人為釋永信。少林實業公司登記的住所地,就在少林寺常住院。

  釋永信當時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登封市公安局1996年3月31日簽發的第一代身份證,住址為河南省登封市城關鎮少林常住院。1999年8月20日,釋永信升任少林寺方丈。2009年4月12日,少林實業公司召開股東會,“鋻於公司長期以來的經營狀態,決定予以解散”。

  記者發現,一個經營了10年、資産數千萬元的少林實業公司,清算報告簡單得令人吃驚:全部報告只有寥寥一頁,除了繳納所欠稅款3.87萬元和清算公司債務38.51萬元外,其餘支付清算費用、支付職工工資、剩餘財産以及剩餘財産分配情況等,均為空白。

  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登記證》

  記者從一份少林寺與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行政判決書中得知,少林寺向法院提交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最早的登記日期是在1997年。相關統計資料顯示,全國佛教有3.3萬個宗教活動場所,無論是持有《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還是持有《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大多數都沒有明確的法人地位,不能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不具備完整的民事主體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後果是:寺院不能在銀行開設對公賬戶,只能公款私存,民事行為受到限制。

  在舉報帖涉及的少林歡喜地公司的登記資料中,記者看到了登封宗教局2007年10月25日換發給少林寺的《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編號為宗場證字(豫)F010120001號,內容有名稱:少林寺;教別:佛教;類別:寺觀教堂;負責人:釋永信。在舉報帖中,少林歡喜地公司被指為釋永信的“情婦”(即舉報帖中的韓明君)過渡股權利益。

  2012年1月14日,少林無形公司與韓明君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12.5萬元的價款,將少林歡喜地公司25%股權轉讓給了韓明君。同日,劉應彪也與韓明君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以5萬元的價款,將持有的少林歡喜地公司1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了韓明君。經過兩次受讓後,韓明君以35%的股權,成為了少林歡喜地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舉報人“釋正義”稱,釋永信還有一個“劉應城”的身份證,登記住址為安徽省潁上縣慎城鎮潁陽社區管仲大道西段9號3戶。記者發現,韓明君在《股權轉讓協議》上填寫的住所地,與“劉應城”身份證上登記的住址完全一致。

  核心平臺“少林無形公司”

  有媒體引用了少林寺網站消息,稱少林實業公司是少林無形公司的前身。可記者採訪後發現,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少林無形公司成立於少林實業公司解散前的2008年12月9日,登記的住所地也不在登封市,而是在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85號,登記機關為鄭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有媒體依據現有的工商資料認為,少林無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高僧釋永福,股東分別為釋永乾、釋永信和少林寺。記者深入採訪後發現,作為少林寺融資、推進文化産業發展的核心平臺少林無形公司,最初的發起人就是釋永信、釋印松和釋永乾。登記少林無形公司時的釋永信,沒有像登記少林實業公司那樣,隱藏在少林寺之中,而是以個人名義出資80萬元,連同釋永乾、釋印松各自出資的10萬元,組成了100萬元的註冊資本。

  與此同時,作為大股東的釋永信,理所當然地成了少林無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少林無形公司中,釋永信持股80%,加上少林寺10%的股份,釋永信實際能夠控制的股份高達90%,意味著他擁有該公司的絕對控制權。”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胡功群對記者説,“關於少林無形公司的收益,法律規定是按投資比例分配。也就是説,少林無形公司的大部分收益,應該歸大股東釋永信”。(據《法治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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