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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5戶企業因年報問題被取消著名商標認定資格

  • 發佈時間:2015-08-19 11:01:43  來源:中國工商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從過去的年檢,改為現在的年報資訊公示,商事制度改革在推進“寬進”的同時,“嚴管”也在有序推進。近日,由於申報著名商標的資訊與年報公示的資訊不符,且未能提供有效説明,上海15家企業被視作在向政府部門提供資訊時弄虛作假,不予審查通過,被取消著名商標認定資格。

  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如何加強信用監管一直是工商部門亟待破解的難題,年報公示資訊究竟怎麼用也大多是“紙上談兵”。上海市工商局深刻領會信用監管精髓,進一步健全信用約束機制,通過加強內部工作聯動、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大力提升協同監管效能,在探索實踐信用監管方面邁出了可喜一步。

  2014年,《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後,上海市工商局開始研究如何使企業信用資訊這些“死”數據“活”起來,如何使“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功能充分發揮出來。2015年初,上海市工商局決定以著名商標工作為切入點,在上海市著名商標申報認定中創新引入年報公示資訊比對審查,以進一步發揮年報公示制度“資訊公示、資訊共用、信用約束”的作用,提升著名商標申報認定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上海市工商局將年報公示與著名商標工作相結合的具體做法有以下幾點:

  ——提早打好“預防針”。2015年3月,上海市工商局在例行的著名商標申報培訓時就提出要求:著名商標申報企業必須在2015年5月30日(著名商標申報截止日)前完成年報公示,比年報公示的截止日要早一個月;著名商標申報企業在年報公示時,應該向社會公示其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稅金等3項經濟數據。提出上述兩點要求,主要是為了使著名商標申報工作與企業年報公示工作在時間方面比較匹配,同時鋻於著名商標的高知名度,著名商標企業應該有義務披露更多的經營資訊,以便於社會廣泛監督。

  ——認真核查比對資訊。分為三階段:組織專門人員將著名商標申報數據與年報公示數據一一核查對比,列出數據不一致名單;逐一通知企業核查結果,並告知如有異議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説明及相應證明材料;組織專業審計人員審查書面説明和相應證明材料,判斷理由是否可採信。

  ——堅決清理不誠信者。2015年,上海市新申報著名商標的企業共有234家,其中15家企業年報公示數據與著名商標申報數據不一致且未能提供有效説明材料,上海市工商局商標處對這些企業作出著名商標申報材料審查不予通過的決定,並將名單移交給負責年報公示工作的監管處作進一步調查處理。如果監管處調查屬實,將按規定將上述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核查中發現,15家有問題的企業著名商標申報數據明顯比年報公示數據大,具體原因主要有以下3種:一是重視程度不夠。由於是首次開展年報公示,一些企業對年報公示不夠重視,數據填報非常馬虎。有的把小數點位置搞錯,有的把數字少寫一位,有的把單位要求是萬元卻寫成了元,造成了幾千萬甚至是幾個億的數據之差。二是對要求理解不準確。有些企業對年報公示的相關數據填報要求沒有準確理解,如有企業填報的是每年12月份的數據而非全年的數據。三是出於主觀故意。有些企業出於主觀故意,導致著名商標申報數據明顯大於年報公示數據。因為企業希望通過“好看”的數據爭取在著名商標認定中得到高分。如,有企業年報公示的利潤是負1300多萬,但著名商標申報數據顯示利潤卻是500多萬,相差1900萬。還有企業著名商標申報的主營業務收入比年報公示的主營業務收入多了1個多億。

  “過去,好多企業都有好幾本賬,給工商部門的是一本、給稅務部門的是一本、評選各種榮譽的時候又是一本。”上海市工商局商標處有關人士説,此前在著名商標認定過程中,監管部門也曾經多次發現這種情況,為了讓業績看起來更明顯,有不少企業的主營收入、利潤和稅金,比報給稅務部門的要“好看”得多。但過去由於部門資訊不通,這樣的情況很難被全部發現,而現在年報資訊在網上公示後,這一情形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上海市工商局商標處有關人士介紹,今年他們將企業申報的材料和網上年報公示資訊比對發現,部分企業有“主觀弄虛作假”之嫌。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還下發了《關於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加強內部工作聯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企業失信的範圍、健全失信約束的措施和完善聯動響應的機制,以期充分利用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挖掘信用大數據潛力,切實發揮信用監管的威力,提升市場監管效能,最終形成“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在商標信用監管方面,上海市工商局明確提出,將屬於嚴重違法的商標代理機構列入日常重點監管;工商分類管理類別為四類或被列入嚴重違法名單的企業,不得申報認定著名商標;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因違法行為正被查處的企業,其商標不得認定為著名商標。

  上海市工商局商標處負責人表示,將著名商標申報資訊與企業年報公示資訊進行對比審查,是進一步增強著名商標申報認定工作規範性、嚴肅性的有效抓手,也是利用年報公示制度促進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後,上海市著名商標的申報認定及監管工作將與企業年報公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等制度緊密結合,加強執法監管聯動,形成協同監管合力,努力推進信用建設,營造良好的商標發展和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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