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妻子欲離婚 結婚證上名字寫錯離婚難
- 發佈時間:2015-08-17 07:06:00 來源:山西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14日,晉城的陳女士致電:由於公公和婆婆結婚時,婆婆的名字寫錯了,這麼多年來,婆婆東奔西走,也沒能如願離成婚。
我的婆婆和公公是在1978年結的婚,當時的結婚證都是手寫的,結婚時是村裏的幹部登記的名字,後來才發現婆婆結婚證上的名字和身份證上的不一樣,由於公公婆婆都不識字,所以這事一直到兩人準備離婚時才被發現。
公公婆婆結婚後沒多久,公公在外面有了外遇,婆婆為了不拆散家庭一忍再忍,公公卻開始家庭暴力,每次打得婆婆渾身是傷。
婆婆本不想離婚,可誰知公公卻變本加厲,萬般無奈之下,婆婆跑了出來。如今婆婆年齡也大了,有家卻不能回,想重新組建家庭,才想到要離婚。但是因為身份證上的名字和當時結婚證上的不一樣,所以法院不受理,説必須證明證件上是同一個人,到派出所蓋章後才能受理。我們從村裏已經找了村民證明兩個人的名字是一個人,村委會也蓋章了,可派出所卻説需要民政局蓋章,到了民政局後又説需要派出所蓋章。
從去年開始,我們一直為這事奔波,如今都一年多了,卻始終沒有人答覆我們,真不知道該咋辦?
我們來探問
針對陳女士婆婆的問題,記者諮詢了山西鋒鏑律師事務所的成建國律師,成律師表示,如果身份證和結婚證裏的名字有出入,法院確實是不能受理的。成律師建議陳女士的婆婆先去民政局的檔案館查看當時的婚姻資料,一般登記結婚,無論是手寫還是機打,都會有婚姻登記的相關資料(其中包括戶口本複印件等),先落實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以此為憑證,再聯繫相關部門協調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