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屾山律師:轉發侵權必須承擔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8-14 08:47: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 8月14日電(楊玉雲) 今年以來,食品網路謠言令企業一籌莫展,整個食品行業因謠言而倍受打擊。 8月13日, 知名律師、岳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岳屾山在接受新華食品專訪時表示,網路謠言的轉發者有義務核實所傳言論、視頻的真實性,如果構成侵權,則須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8月2日,一段兩分多鐘的視頻短片在網路上快速擴散,一名台灣女導遊稱康師傅在大陸使用“餿水油”生産速食麵,短短一天轉發達 300多萬次, 將康師傅推進了輿論漩渦。
隨後幾天裏,康師傅控股兩度發表聲明,公開了 2013-2015年所使用油品的檢測報告,並公佈了其油脂供應商為嘉裏、中糧、雙匯等品牌企業,力證 康師傅食品並不涉及所謂的“地溝油”。
據康師傅新聞發言人李宜霖介紹,目前通過網路追蹤到最早在微網志上發佈這一謠言視頻的人是“柯笑陽”,已向上海警方及法院遞交了民事及刑事起訴書,要求追究造謠者的責任,索賠 150萬元。
在分析這一事件時, 岳屾山表示,在轉發這一視頻時,即使是一個普通人,也必須有最起碼的判斷,因為這涉及企業的商譽,他可以通過搜索判斷這個視頻傳播的內容是否真實,比如這一事件中的康師傅是否使用地溝油,此前已有多次澄清和聲明,包括質檢總局公佈的大陸未進口食用油脂以及國臺辦的表態,表明大陸地區康師傅並不存在所謂使用地溝油的情況。
微網志和微信都是面向公眾的平臺,轉發這樣不經核實的資訊,且對企業造成了傷害,就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至於構成刑事還是民事責任,須由執法機關進行認定。
岳屾山説,這一視頻中的女導遊,既非食品專家,也非行業從業人員,她所稱的 65倍地溝油依據從哪來?轉發者如果不進行求證隨手一轉,就構成了侵權,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岳屾山表示,食品安全是一個高度敏感的問題,許多人抱著“寧可信其有”的態度來看待這種事,而且市場上同類替代産品非常多,對企業的打擊非常大。
在分析類似食品謠言傳播的背景時, 岳屾山説,消費者對企業都有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但是不能捏造事實去 詆毀 別人的聲譽。目前看,傳謠者主要有三類,一是轉發的人抱持好心,想讓更多的人知道這種事的危害,但是沒有核實也可能承擔責任;二是有些人想求關注,如果基於事實轉發也沒問題,但是如果轉發虛假的內容,在轉發中 又進行了詆毀,或者辱罵,或者其他的不恰當的行為,那你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是有競爭對手操縱,通過這種虛假資訊打擊對手的商品信譽和銷量,達到提升自己市場份額的目的。
岳屾山認為,發生這種事情後,作為第三方的監管部門應該站出來給公眾一個説法,因為食品安全是一個高度敏感的問題,監管部門可以對康師傅的所有工廠和食品進行檢查, 産品裏面到底有沒有問題,是需要給公眾一個交代 的,有助於消除消費者的恐慌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