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加大資訊披露違法案件處罰力度
- 發佈時間:2015-08-14 05:06:4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周琳 曹力水報道: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日前介紹,今年中國證監會對資訊披露違法案件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從嚴打擊,依法快速對上海超日、皖江物流、青鳥華光、大元股份、承德大路等26件資訊披露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18家上市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2259.23萬元,並依法對上海超日、青鳥華光的7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其中2人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博元投資由於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等重大違法行為已被移送公安機關,並被暫停上市。除此之外,還有15件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式。
證監會今年處理資訊披露案件呈現出兩個特點:第一,直擊違法行為要害,準確認定違法行為。近年來,資訊披露違法案件呈現出違法時間長、手段隱蔽複雜、涉案金額大、影響面廣等特點。以青鳥華光、上海超日和皖江物流為例,青鳥華光資訊披露違法行為貫穿2007年至2012年,涉及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關聯交易,通過關聯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購銷交易,虛增年度營業收入等多項違法行為。上海超日案違法手段隱蔽複雜,形式多樣,涉及未按規定披露在海外收購光伏電站項目、與境外合作方簽訂的協議以及向銀行貸款過程中相關股權質押情況,同時還有虛假確認及提前確認鉅額收入,未及時公告對已售太陽能組件調減價格的情況等多項違法行為。皖江物流案涉及金額巨大,影響面廣,2012年、2013年虛增收入分別達到數十億元,虛增利潤上億元。同時,還涉及未披露鉅額擔保等違法問題。
面對當前各類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資訊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快速組織審理力量對案件進行審理,準確認定事實,依法作出處罰。上述資訊披露違法案件的高效快速處罰,對於強化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義務,提高上市公司合規意識,提升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品質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二,嚴格退市制度,對有資訊披露重大違法行為的上市公司堅決予以退市。今年,證監會加大退市制度實施力度,對於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將予以嚴厲處罰或堅決移送,對構成資訊披露重大違法行為的上市公司,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上市。博元投資暫停上市,表明瞭證監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態度,表明瞭證監會凈化資本市場的決心。
今後,證監會將不斷加大對資訊披露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不斷完善退市制度,促進資訊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築牢資本市場的基石,還市場一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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