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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縣違法佔農田招商被查後拆廠拘留投資人

  • 發佈時間:2015-08-10 08:03: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作為河北省邢臺市邢東工業園招商項目的投資人,劉紀學無論如何也不會料到,曾被列為重點掛牌保護企業、項目申報時國土規劃等部門一路綠燈的工廠,廠房剛剛建完鋼架就因佔用基本農田被強拆。打拼十幾年攢下的積蓄一夜間化為烏有,劉紀學也因佔用基本農田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並遭到拘捕。

  讓劉紀學不能接受的是,工廠用地是邢東工業園管委會提供的工業用地,管委會之前從未透露過該地塊屬於基本農田的資訊。“我這是代替相關部門負責人受過。”劉紀學被取保候審後不斷向河北省紀檢部門遞交信訪材料。但8個月過去了,廠區早已成為一片荒地,劉紀學未得到任何補償。昨天下午,記者與邢臺市南和縣宣傳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繫,對方表示將向各部門了解事件進展。截至記者發稿,南和縣相關部門未對此事作出回復。

  □招商項目佔用農田

  已投4000萬廠房被通知拆除

  劉紀學説,百旺源太陽能工廠是他入駐邢東工業園區的招商引資項目,該工業園區位於南和縣三思鄉,由三思鄉黨委書記白兵坤擔任管委會主任管理日常工作,鄉人大主席冀業明負責與投資人協調。

  2014年1月13日,劉紀學與邢東工業園區管委會簽訂入駐協議,總投資6億元建設太陽能工廠。協議約定,管委會按照國家有關工業項目用地政策,將工業園南環路北的200畝土地的國有使用權出讓給投資方劉紀學,建設太陽能生産工廠,使用年限為50年。管委會負責用地協調,並將該項目列為重點掛牌保護企業,待省市重點項目土地指標下達後為企業辦理土地證,管委會負責辦理該項目在南和縣許可權範圍內的有關證照。協議還約定,如果因為管委會的原因造成企業不能開工、不能投産或者搬遷給企業造成損失,全部由管委會賠償。

  劉紀學稱,太陽能項目作為高新技術項目,早在2013年12月27日,南和縣發改部門、規劃部門和國土部門負責人都曾簽字,為該項目辦理了招商引資項目入駐綠卡,並有南和縣縣長李勝敏簽字。招商引資項目綠卡註明,“綠卡一經簽發,各單位應立即辦理相關手續;幫辦人員憑此卡幫助投資方辦理相關手續。”所以,在劉紀學看來,太陽能項目拿到了入駐綠卡,後續手續順利辦理,這是南和縣各部門最早承認該項目的憑證。

  協議簽訂不久,劉紀學按照要求填寫相關申請材料,並通過管委會遞交到南和縣各個負責部門。南和縣發展改革局對此項目提供了河北省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備案證,註明項目經審查符合節能設計標準和規範;邢臺市城鄉規劃局南和分局表示“原則同意該項目在此選址”;南和縣國土資源局對該項目的預審意見是“擬同意開展前期工作”。

  劉紀學認為,既然工業園區向其提供的土地為建設用地,太陽能項目也經過了南和縣各個部門的審批,他在協議約定的地區內建設工廠就是合法的。按照協議約定,廠房必須在12個月內建成投産。2014年10月底,劉紀學投入了4000多萬元,廠房鋼架結構基本完成。

  令劉紀學始料不及的是,2014年10月18日,南和縣三思鄉人大主席、邢東工業園區負責人冀業明突然通知他,國土部門通過衛星掃描發現太陽能項目所在地區的土地性質為基本農田,相關部門要求該地區必須恢復地貌,該廠不得不進行拆除。關於具體的賠償問題,劉紀學需要與縣相關領導當面協商。

  10月21日晚,身在北京的劉紀學突然接到冀業明的電話通知,要求他次日早晨6點到達邢東工業園區,配合強拆隊伍拆除百旺源太陽能工廠。由於補償方式尚未進行協商,劉紀學拒絕將工廠拆除。

  10月22日早晨6點,劉紀學尚未回到南和縣,賠償方案也沒有進行過任何實質性的協商,20多輛鏟車進駐太陽能項目廠區,準備進行強行拆除。

  □投資人被網上追逃

  兩次被拘留後案件突然撤銷

  按照劉紀學的説法,最初他認為拆除廠房也是南和縣政府的無奈之舉,他在招商項目中投入的資金早晚會得到補償。這個念頭一直持續到警察敲響他的房門,以“佔用耕地”為由將其帶走拘留的那一刻。

  2014年10月31日,南和縣政府要求劉紀學拆除工廠的一個星期之後,他到石家莊市出差。當晚10點,劉紀學在賓館躺下後不久,兩名身穿制服的民警敲開了他的房門。民警表示,10月23日,南和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以“私自佔用基本農田”為由對劉紀學進行網上追逃,石家莊市警方發現了劉紀學的行蹤,要帶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11月1日,邢東工業園太陽能項目的引資人楊文卓出面擔保,為劉紀學辦理了取保候審。

  劉紀學回憶,11月22日,楊文卓將他帶到南和縣政府辦公室,稱縣領導將與他商談具體的賠償方式。但是劉紀學並未在辦公室內見到縣領導,只有公安局局長張永亮和楊文卓與他商談,要求他在一份強拆協議上簽字,同意將工廠拆完後再給賠償的方案。因擔心廠房拆完後補償難以兌現,劉紀學拒絕在強拆協議上簽字。

  11月23日,南和縣公安局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的名義出示了一份傳喚證,劉紀學被南和縣治安大隊拘留。次日晚7點多,劉紀學被釋放。

  11月25日,拆遷隊伍來到邢東工業園區的太陽能工廠,將廠房推倒拆除,並將建築材料清理運走,留下了一片荒地。

  南和縣國土資源局在廠房舊址附近張貼了一份行政處罰告知書和一份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書稱,該工廠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基本農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屬於非法佔地。南和縣國土資源局要求該工廠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拆除地面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貌,並處罰3984090元。

  劉紀學始終認為,建廠的土地由邢東工業園區提供,他作為招商引資項目投資人,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的罪名完全不應該落到他的頭上,他只是代相關部門負責人受過。於是,劉紀學開始不斷向河北省紀檢部門遞交信訪材料。

  今年4月24日,劉紀學拿到了一份南和縣公安局出示的撤銷案件決定書,撤銷的原因為“南和縣人民檢察院通知撤銷案件”。從莫名被網上追逃到突然被撤銷案件,劉紀學從未收到相關部門的任何解釋。

  □工業園區至今閒置

  國土部門掛牌督辦違法佔地

  近日,記者來到河北省邢臺市南和縣邢東工業園區,僅有的幾個廠房均未開工,四週的圍墻已基本被拆除,碎磚塊堆在墻根處,荒草掩蓋著部分廢墟,無人清理。一座上千平方米的玻璃製品廠內空無一人,也沒有任何機器設備。據當地人介紹,這個玻璃製品廠房去年建好之後就一直閒置。寬闊的馬路上很難看到車輛,整個工業區顯得格外空曠冷清。

  劉紀學的太陽能工廠舊址已經完全湮沒在荒草之中,荒草深處還能看到工廠殘留的痕跡,破碎的磚塊散落在荒草之下。四五立方米的鋼筋水泥基座堆在一個巨大的沙坑旁邊,有風吹過,立時捲起一片黃沙。在太陽能工廠尚未建成的辦公樓旁,鋼筋鋪就的地基尚未全部拆除,四五名工人正在用氣焊將鋼筋切割成小段,然後拉到廢品收購站當做廢鐵出售。現場指揮拆除鋼筋的工人稱,縣裏的機關安排他們拆除工廠殘留的部分,拆除的鋼筋充作工人的工錢,“當建材買的時候得幾十萬,拆了之後當廢鐵出售,只能拿回幾千塊錢”。

  在附近的耕地上勞作的農民介紹,兩年前,太陽能工廠選址的地方還種著莊稼。去年夏天,這一片近200畝的土地被圍墻圈起來,只用了三四個月的時間,圍墻內就用鋼架蓋起了一片四五米高的廠房。後來推土機將圍墻推倒、將廠房拆除,只用了兩個月的時間,這一片近200畝的土地又被推成了平地,只是已經沒有人在裏面種植作物,只剩下野草肆意地生長。

  此前有媒體報道,去年11月份,也就是太陽能工廠被拆除時期,園區內的4條公路剛剛修好尚未來得及綠化和安裝路燈,就被人用黃土蓋住,“隨便找個地方,挖五六釐米,就能挖出水泥路面”。如今雖然公路兩邊還堆積著大量的黃土,但是路面上的黃土早已被清理乾淨。劉紀學分析,當初拆除部分工廠圍墻和用土鋪路,是因為工業園非法佔地被查出,當地政府為了應付國土部門的檢查想出的臨時辦法,檢查過後,公路也就恢復了原狀。

  2014年12月,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發佈通報,決定對南和縣違法佔地修路建廠案進行掛牌督辦。通報稱,南和縣未經依法批准,于2014年5月初動工在三思工業園區修建4條道路,共佔地469.305畝,其中基本農田228.28畝、一般農田9.28畝。河北百旺源太陽能有限公司佔用基本農田200畝建廠,圈建圍墻1415米,豎起五個車間的鋼結構。南和縣國土資源局對上述違法佔地已立案查處,作出了行政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工業園管委會已撤

  鄉人大主席稱當初不知是耕地

  近日,南和縣三思鄉人大主席冀業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邢東工業園管委會只是臨時設置的一個辦公室,目前該辦公室已經被撤銷,工業園具體的工作轉交給了縣政府負責。對於該招商項目的用地性質問題,冀業明表示,工業園的規劃建設都是由縣相關部門負責的,土地的審批手續也是縣國土部門負責的,工業園管委會並不清楚該土地的性質,“雖然之前是有農作物在上面,鄉里並不確定該區域是不是耕地,只有國土部門明白土地性質”。對於劉紀學工廠被拆除的賠償,冀業明表示,工業園管委會已經撤銷,具體的協商工作由南和縣政府負責。

  南和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徐建波表示,2014年11月22日,南和縣國土局報警稱,劉紀學拿到的當地國土資源局的用地意見,沒有經過國土部門正式批准,劉紀學涉嫌佔用基本農田近200畝。由於無法聯繫到劉紀學本人,縣公安局對他啟動網上追逃程式。經過後期調查,南和縣檢察院認為,現有材料無法證明劉紀學佔用基本農田,通知南和縣公安局撤銷此案件。

  記者到城鄉規劃局南和分局採訪時,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採訪。城鄉規劃局南和分局局長孫旭英在接到記者電話時稱,“我不清楚”,隨即挂斷電話。

  在南和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局長寧洪波外出開會,採訪工作需要通過南和縣宣傳部門進行安排。記者撥打寧洪波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南和縣政府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縣政府相關領導正在與投資人進行協商,具體的賠償方案還沒有確定。對於記者的採訪要求,宣傳部工作人員稱會向領導彙報,由於涉及部門較多,需要由領導進行協調。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與南和縣政府宣傳部的負責人聯繫,對方表示將向各部門了解事件進展,但是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收到南和縣相關部門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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