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的新要求
- 發佈時間:2015-08-07 02:31:42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廉振
國以人興,政以才治。在新農村建設中,一批批群眾信任、一心為公、理念先進、能帶領群眾致富的農村基層幹部成為把農村建設成“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中流砥柱,今後,他們依然是農村和諧穩定、農民共同富裕奔小康的關鍵。客觀來講,在新形勢下,一些地方的村幹部也暴露出短板和不足,如思想教育力度小導致的廉潔勤政理念淡化、黨性宗旨意識不強;各級黨組織和群眾監督力度不夠導致的村務不透明;管理不嚴導致農村黨員幹部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等等,與黨組織的要求相去甚遠。
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及時引導村幹部適應從嚴治黨新形勢。
要加強對農村黨員幹部的勤廉監督。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幹部離任審計、廉政誡勉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積極落實鄉鎮年底科學發展觀觀摩會、年底黨員和村幹部民主評議制度。每年年底,鎮黨委政府應該組織農村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對村“兩委”成員和普通黨員的履職情況進行年度評議,對評議中群眾“滿意票”低的村“兩委”幹部、鎮紀委書記或社區黨總支書記,要安排對其進行廉政勤政談話,由被談話人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同時責令其限期整改。
要深入推進農村村務財務公開。今後各村應當嚴格落實村務公開內容,規範公開程式,創新公開方式,突出公開重點。凡屬村裏的重大問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比如村規民約罰款、危房改造公示、低保戶公開評選、救災救濟款物發放、農村宅基地審批使用、村集體資産轉移支付使用、村幹部報酬、土地徵用補償及土地分配、農村土地流轉、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以及國家資金補貼、資助村集體的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等等,都要及時向群眾公開。
嚴懲腐敗分子,擴大影響效果。懲治腐敗是反腐倡廉的震懾手段,實行嚴厲的懲治,有利於有效預防腐敗。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説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鎮各社區黨總支應配合鎮紀委對查辦農村腐敗案件實施高壓態勢,發現違法、違紀案件絕不出面在領導面前講情,幫助鎮紀委深挖農村腐敗分子,讓他們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蕩産,思想上後悔莫及。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