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讓採購權任性專橫不起來了
- 發佈時間:2015-08-05 09:32:5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作為政府採購的主要當事人,採購人依法採購、規範採購對於採購結果至關重要。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也更加強調採購人的主體責任地位,要求採購人建立政府採購內部管理制度。當前,地方採購人在政府採購內部管理方面有何新舉動?本報為您進行了梳理。
吉林省國稅局:
明確職責 護航陽光
本報訊 吉林省國稅局日前制定了《吉林省國家稅務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規程》,此舉旨在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國稅系統政府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4〕157號)的要求,進一步明確政府採購相關部門的職責範圍,優化採購流程,提高採購效率和服務水準。
據了解,該規程共4章31條,對省國稅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的組織模式、內控機制、責任分工、工作原則,以及從預算編制、項目立項到簽訂合同、驗收和付款程式、監督與責任追究等涉及政府採購全流程、各環節的業務處理規則逐一予以明確。
《規程》吸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充分體現了與新制度的銜接和配套。根據這些最新的政策要求,《規程》理順了採購流程,進一步明確了需求部門、預算管理部門、資産管理部門、技術部門的職責,細化了工作標準和採購程式,構建了職責清晰、責任到人、相互制約的採購模式和各負其責、環環相扣、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國稅總局《指導意見》強調深化政府採購實踐創新,積極探索適合國稅系統的政府採購實現形式。根據這一要求,《規程》增加了立項表、採購任務通知書、業務需求審核表,修改了採購合同反饋表,以表、證、單、書為載體,進一步規範了採購流程的各個節點交接過程,固化了相關部門的職責。
同時,《規程》要求,對於專業性強、科技含量高、技術要求複雜、影響重大的採購項目實行專家論證制度,由專家從專業評判、行業標準、技術參數等方面進行認證把關,並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規程》還引入了法律顧問參與機制。今後,凡吉林省國稅局機關經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採購的,涉及技術要求複雜、影響重大、金額較大的項目合同,需聘請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核,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律糾紛發生的幾率,防範採購風險。(吉稅)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計委:
三權分離 加強監管
本報訊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制定了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實行採購權力的“三權分離”,強化政府採購領導與監督。該委還明確規定了政府採購的“兩不受理”和“三不審批”原則,以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
為強化政府採購的領導與監督,該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明確了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採購處室的職責,嚴格實行政府採購權力的“三權分離”制度。即,採購處室負責申報採購計劃,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或主管委領導負責審批,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採購。此外,由財務處負責採購資金的監管,紀檢、監察室全程參與採購活動的監督,形成相互制約的政府採購管理體制。
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強調,要對政府採購的各個環節嚴格監管,有效規範採購單位的採購行為。“兩不受理”,即採購計劃未經集體研究的不受理,採購計劃和參數設置未經充分論證的不受理。“三不審批”,即未經嚴格二次論證的不審批,未經分管領導同意的不審批,招標代理機構未經隨機抽取的不審批。這些新規,將有效避免有傾向性招標等違規行為的發生。(宗禾)
湖南郴州市公安局:
嚴格審核 細化流程
本報訊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制定了《工程項目和貨物、服務採購操作流程》,對該局工程項目、貨物、服務採購等事項以10萬元為分界線,分別制定了具體的操作流程,以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的立項、招投標、結算工作。
《操作流程》要求上至決策領導、下至具體採購人員都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制度執行,各項流程正式開展之前,必須經相關部門審核並辦理手續後方能進行下一步工作。其中規定,1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和貨物、服務採購立項,需經該局黨委會審核通過;局警保處、局紀委全程監督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招標結束後,簽訂採購合同時,需報市公安局聘用的律師審核簽字。通過這些細化規定,力求規範政府採購行為,節約財政資金,使“隱蔽的權利公開化、集中的權利分散化”,加強制約監督,防範廉政風險。
另悉,近年來,郴州市公安局紀委審計室還不斷加大對本單位工程項目、貨物和服務類採購的內部審計監督力度。針對內部審核中發現的採購預算控制不到位、追加工程量與結算項目不符等問題提出建議,要求單位主管部門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宗禾)
四川廣元市環保局:
分權制衡 自我約束
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四川省廣元市環境保護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效率,防範採購風險,該局出臺了四川省首個採購人自我約束的《政府採購內部管理辦法》,旨在從設置資金審查、技術審核、專題會審等10項採購流程入手,建立起內部各司其職、相互制約的採購機制。目前,《辦法》已經在廣元市範圍內推廣。
“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採購人的絕對權力最容易使政府採購出問題。”在紀檢戰線工作了14年的廣元市環保局紀檢組長吳一平道出了自己的見解。由於採購人是出資方,其話語權分量一般較重,就算一些採購需求設置得不夠科學合理,也有可能在標書的編制中掌握絕對的話語權,最終導致採購工作出現偏差。
“出臺該《辦法》的核心思路,就是將採購人‘專橫’的‘大’權力先在內部‘化整為零’,再使‘小’權力之間形成相互的‘看緊盯牢’,從而在‘大’‘小’各種權力間實現‘去絕對性’。”吳一平解釋説。據介紹,《辦法》將政府採購活動劃分為資金審查、技術審核、專題會審等10項流程。每次組織採購活動前,先由財務科審核財政預算和資金來源,再由該局隨機抽取技術審查人員,對項目的技術參數及配置進行審查,避免指定品牌或傾向性。為避免價格“虛高”,局監察室負責從商品官網或3家以上的實體店中進行市場詢價。待走完預算、技術、價格3道關卡後,局相關負責人、紀檢組長、監察、採購等科室人員進行集體會審,共同討論採購項目的技術參數、配置、價格等,形成統一意見後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採購。“簡單地説,就是採購人內部先層層把關,讓標書的價格、技術參數等設置趨於合理,然後交由交易中心審核把第二道關。”該局政府採購經辦人小羅介紹。
據了解,這套“分權”的政府採購機制運作以來,進一步降低了政府採購成本,實現了採購效益的提升。在最近某空氣品質新標準檢測系統的採購項目中,實際採購價比財政評審價節約了數十萬元。(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