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出臺措施 3年內建成全國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 發佈時間:2015-08-05 08: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8月4日訊 (記者 崔文苑)近日,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印發《關於財政支援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著力促進實現財政金融協同支農,破解制約農業發展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動新常態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指導意見提出,力爭用3年時間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覆蓋全國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框架。
“隨著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對信貸資金的需求日益強烈,融資難、融資貴成為制約新型經營主體做大做強的重要因素。”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説,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是一項全新的開創性工作,將以建立健全省級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重點,逐步建成覆蓋糧食主産區及主要農業大縣的農業信貸擔保網路,推動形成覆蓋全國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農業尤其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提供信貸擔保服務,切實解決農業發展中的融資問題,支援新型經營主體做大做強,促進糧食穩定發展和現代農業建設。
指導意見提出,今明2年要把中央財政安排支援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資金投入主要放在建立省級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特別是糧食主産省和農業大省要在這方面實現突破,初步建立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同時,穩妥建立市縣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適時組建全國農業信貸擔保機構。
由於農業分散經營和高風險性,制約了一些金融機構的信貸投向,也限制了其對農戶貸款的支援力度。同時,農村的信用環境差和資金需求日趨多元化,使得傳統信貸管理體制亟須改變。因而,指導意見明確,要突出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的政策性、獨立性和專注性,堅持以種植業、養殖業為主,優先支援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同時,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既了解金融又懂農業的業務人員隊伍。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在組建農業信貸擔保機構過程中,既要積極,又要穩妥,致力於切實降低農業信貸風險和成本,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財政支援力度,細化政策措施,為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可持續運營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指導意見強調,要強化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的市場主體地位,提高其市場競爭意識,增強其市場運營能力。要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的風險內控制度,制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的考核標準體系,加強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監管。有關職能部門要在省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起監管職責,嚴格防控農業信貸擔保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