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何限制部分無人機出口
- 發佈時間:2015-08-05 06:21: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實施敏感産品的出口管制是國際社會的通行做法。進入出口管制目錄的産品大多是高新技術産品。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對部分無人機等實施出口管制是為維護我國家安全,更好地履行相關國際義務。同時,加強對敏感物項出口管制,也有利於為企業創造安全的貿易環境,促進産業健康發展。
商務部、海關總署近日發佈公告,決定自今年8月15日起,對部分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和高性能電腦實施出口管制。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8月4日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實施出口管制是為維護我國家安全,更好地履行相關國際義務。此外,加強對敏感物項出口管制,也有利於為企業創造安全的貿易環境,促進産業健康發展。”有關專家也表示,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隨著中國高新技術産業的發展,此類管制將會常態化。
民用無人機不受影響
據介紹,此次出口管制是根據《對外貿易法》和《海關法》的相關授權,參照相關國際出口管制機制規則實施的。這也是今年國內第二次針對無人機進行出口管制。6月30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國防科工局、總裝備部發佈公告,對軍民兩用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從7月1日開始實施。
根據此次無人機出口管制公告,被列入出口管制範圍是在操作人員自然視距以外,能夠可控飛行,並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或無人駕駛飛艇:最大續航時間大於等於30分鍾小于1小時,以及在大於等於46.3千米/小時的陣風條件下,具有起飛能力和穩定可控飛行能力;最大續航時間大於等於1小時。此外,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和無人駕駛飛艇相關設備及部件也被列入出口管制範圍。
記者了解到,我國九成以上的無人機出口廠家都在深圳。海關數據顯示,今年1至5月,深圳無人機出口達到16萬台,貨值7.5億元,分別是去年同期的69倍和55倍。有無人機出口廠商表示,這次規定將會主要針對工業級無人機,而目前市場火熱的消費級無人機産品大部分採用鋰電池動力,續航都在20分鐘左右,普遍沒有達到管制標準。政策出臺並非針對民用型飛機,相關産品也不會受到影響。
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
在高性能電腦出口方面,此次管制的是峰值性能大於8.0加權每秒萬億次浮點運算的數字電腦,採用處理器聚合方式能夠使聚合後APP大於8.0加權每秒萬億次浮點運算而專門設計或改裝的電子組件,為聚合數字電腦性能專門設計、單鏈路單向通信速率超過2.0GB/s的外部互聯設備。
“對敏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不必大驚小怪。”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白明告訴《經濟日報》記者,“這既是國家主權的體現,是維護國家産業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對國際社會負責任的體現。”
白明告訴記者,國際上普遍實施敏感産品的出口管制。這些産品大多是高新技術産品。有些國家不僅有出口管制,而且設立了專門針對中國的出口管制,而我國則沒有實施專門針對某些國家和地區的出口管制清單。“出口管制並不意味著封閉,而是遵循國際慣例,積極參與國際分工,維護産業健康發展。”白明説。
管制産品並非都具領先技術
近年來,我國高新技術産業有了長足發展,部分新材料、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技術已處於國際先進水準,帶動我國出口産品結構發生根本改變,不再是勞動密集型的低附加值出口産品一統天下的局面。同時,我國出口的機電産品比重不斷提高。而機電産品中,高新技術産品佔比已經超過50%。
“我國已初步形成門類齊全、行業特色鮮明且以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産品為主導的機電商品結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王貴清説。他表示,尤其在重點行業,中國機電産品已成為中國工業水準和中國製造的代表之一。我國已經成為全球電子資訊類産品第一大生産國和出口國,電腦、手機等産品出貨量已佔全球的七成以上。
專家還表示,此次針對部分無人機和高性能電腦産品的出口管制,並不意味著這些領域産品的技術已經遙遙領先。以無人機為例,我們跟美國、以色列相比,無論是飛行控制系統還是精確馬達,還有相當差距。我們要在遵循國際慣例的基礎上,擴大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同時,堅持自主創新,推動我國高新技術産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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