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無人機和高性能電腦8月15日起將實施出口管制
- 發佈時間:2015-08-04 10:32:18 來源:濱海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務部網站發佈商務部、海關總署2015年第31號公告稱,為維護國家安全,決定自今年8月15日起,對部分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和高性能電腦實施出口管制。
根據公告,被列入出口管制範圍的,是在操作人員自然視距以外,能夠可控飛行,並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或無人駕駛飛艇(海關商品編號:8802200011、8801009010):最大續航時間大於等於30分鍾小于1小時,以及在大於等於46.3千米/小時(25節)的陣風條件下,具有起飛能力和穩定可控飛行能力;最大續航時間大於等於1小時。
此外,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和無人駕駛飛艇相關設備及部件也被列入出口管制範圍,包括專門設計的用於將有人飛行器、有人駕駛飛艇改裝為上述所列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無人駕駛飛艇的設備或部件;設計或改型後用於在15420米(50000英尺)以上高空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無人駕駛飛艇的吸氣活塞式或轉子式內燃發動機(海關商品編號:8407102010)。
公告説,出口本公告所列物項,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法對本公告所列物項的出口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超出許可範圍出口或有其他違法情形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海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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