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點遇冷 分析稱怕吃虧仍處觀望態勢
- 發佈時間:2015-08-04 19:4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老齡社會的來臨,養老問題日益升溫。如何給老人一個體面、安詳、舒適的晚年生活,是子女,也是社會共同關注的重要話題。
2014年6月,保監會正式公佈“以房養老”保險試點的相關意見。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成為最新試點的四個城市。到如今,試點已滿周歲。
據了解,在北京“以房養老”保險推出後,年過7旬的黃阿姨夫婦、康先生夫婦成為第一批吃螃蟹的老人。
不過,近四個月、簽約僅12戶家庭,相比我國2.16億老人基數來説,佔比微乎其微,但確實增加了一種養老新模式。那麼,享受到“以房養老”的老人們這一年的生活怎麼樣?
北京“以房養老”保險推出後,年過7旬的康先生夫婦成為第一批敢吃螃蟹的老人。他們住在北京的北五環外,屬於失獨家庭,康先生今年70歲,老伴68歲。自從幸福人壽推出保險項目後,康先生夫婦對於這個産品的選擇毫不猶豫。
康先生:工作了一輩子,有個三居室,把這個死房子變成活錢能讓我晚年更幸福。
原來老兩口的養老金有7000多塊,康先生説加上將三居室抵押後,從保險公司換來的養老金,現在養老金總數將近2萬。他們不但把家裏老舊電器換了新的,還計劃出去旅遊。
無獨有偶,四個試點城市中唯一一個二線城市是武漢,武漢市民朱先生説,他之所以選擇以房養老,是為緩解了自己看病和生活的困難。
朱先生:除了生活外,主要看病。看病花得多,現在每個月從保費中多出了1600多,肯定對經濟壓力小了,生活方面能稍微寬裕些了。
以房養老産品推出4個月來,只有12戶家庭參與投保,其中既有孤寡老人、失獨家庭、空巢家庭,也有有子女家庭的老人。
值得一提的是,並不是買了“以房養老”的保險,自家的房子就鐵定是銀行的了。根據合同,老人將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後,除了不能買賣,老人對房産繼續享有佔用、使用和收益的權益,也就是説,老人仍然有權居住在這套房子中,如果不自己居住,出租的收益也歸老人所有。幸福人壽廣東分公司首席會計師王甦説:老人隨時有後悔的權利。
王甦:其實是可以隨時退保的,5年內會産生退保手續費,在合同中已經確定過。
具體操作中,保險公司會委託房産評估公司對老人的房産進行價值評估,保險公司會扣除評估價的10%作為房産折舊費和老人去世後處置房産的手續費。參保老人年齡要求在60到85歲之間,老人參保時年齡越大,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聽起來蠻不錯的“以房養老”並沒有得到絕大多數老人的支援。老人們的顧慮和想法是怎樣的?以房養老在現階段頻繁遇冷,原因又有哪些?
老人:因為子女要承擔父母的養老責任,如果言行一致的話,我得房子以後要留給子女。
對此,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表示,與其説“以房養老”不如説“以房養人”更符合中國的傳統思想。
黨俊武:把房子變現後,拿現金後,老人養老用一些,孫子上學用一點,兒女創業用一點,這樣接受起來會更好。
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説:選擇“以房養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體,在目前養老政策尚不足時,是一種重要的補充。為何以房養老在現階段頻繁遇冷?黨俊武給出了答案。
黨俊武:一、這是長期的金融行為。我國的金融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讓人們不放心。二、房地産市場本身未來走向如何,不論漲了還是跌了,中間的殘值如何處理,如果房地産回到拐點,是否會吃虧,所以大家在觀望。
同時,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剛提醒,“以房養老”的投保確實也存在風險。
余剛:面臨房價波動的風險,樓事政策影響的風險,房屋的使用年限風險,這些風險落到保險公司頭上,可能會面臨保險公司不足以償付老年人養老金。(記者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