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公佈2015年上半年拖欠勞動報酬典型案件
- 發佈時間:2015-08-04 17:1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8月4日電 (記者 余湛奕)中華全國總工會近日梳理了2015年上半年全國勞動關係領域的勞動違法案件,並從中挑選出10起拖欠勞動報酬典型案件予以集中發佈。
一、中鐵一局及湖北利川開福勞務有限公司欠薪案
2015年2月2日,湖北利川開福勞務有限公司32名農民工投訴被拖欠工資。長春市總工會法律援助中心經調查發現,中鐵一局承建長春市北郊污水處理廠環保項目,將土建工程分包給開福勞務有限公司,32名在該項目務工的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已長達一年,中鐵一局與農民工雙方就拖欠數額存在爭議,市總法律援助中心於2月5日召集中鐵一局、開福勞務公司及農民工代表等進行協商處理。經逐筆核實,各方對所拖欠104.49萬元工資沒有異議,並達成由中鐵一局長春污水項目部分三筆支付全部欠薪的協議。第一筆574997元和第二筆204068.51元已于2015年2月13日前支付,第三筆265865.5元,將於2015年10月31日保修金到期後進行支付。
二、承包人李福興欠薪案
2015年2月5日,在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寶泰隆嘉園一標段建築工地打工的農民工華成軍向七台河市總工會反映工資被拖欠。工會調查發現,大慶建築安裝集團有限公司授權李福興為該建築工程承包人。樓體峻工待驗收時,李福興失去聯繫,拖欠工資近200萬元,涉及農民工170人。2月11日,在七台河市總工會提議下,召開了市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會議,會議決定由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將李福興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問題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後李福興主動與市總聯繫,表示願意積極籌資按合同約定的70%發給農民工工資。市總代表農民工據理力爭,李福興最終承諾先按合同約定的80%給農民工發欠薪,其餘部分待工程驗收後一次性結清。2月17日(農曆臘月二十九),農民工拿到了約定的80%的欠薪。
三、瀘州太昌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欠薪案
2014年1月,史華明等農民工代表來到四川瀘州酒業集中發展園區工會聯合會求助,反映包括他們在內的100余名農民工2012年到瀘州太昌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中飛項目部工地務工,2013年9月工程結束後,該公司仍有65.8萬元工資未予結算,農民工索要工資無果。工會迅速開展法律援助,多次找到該公司和中飛項目部,要求依法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但該公司拒不承認欠薪事實。2014年8月,史華明等以追索勞務報酬為由,將太昌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中飛項目部全權代理人銀洪貴告上法庭。2015年1月5日,瀘州市江陽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該案。2015年3月23日,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判決太昌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欠款共計65.78萬元。
四、中航長城大地建功集團有限公司欠薪案
2015年3月8日,彭政發等50余名民工向貴州銅仁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反映,他們于2014年10月到銅仁市碧江區一項目做工。用工方中航長城大地建功集團有限公司與他們約定,工程完工經驗收後一次性付清所有工錢。2015年1月,項目完工驗收後用工方卻未如約支付工錢。50余名民工多次找工地負責人協商,但項目負責人總以各種藉口拖延。銅仁市總工會立即派員到項目部與相關負責人協調,經過兩天的耐心勸導,項目部負責人在工會監督下按比例先行向彭政發等支付40萬元給農民工,餘款55萬元則于2015年3月11日在工會的監督下支付完畢。
五、廈門中碳建築規劃院欠薪案
2015年5月27日,廈門中碳建築規劃院員工陳淩、羅錦等向廈門市總工會投訴,反映他們被拖欠近三個月的工資,且單位沒有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費。廈門市總工會及時向規劃院了解情況。規劃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劃院因效益問題目前沒錢,但已設法籌款以便支付工資;未繳社會保險費則是因為員工入職時雙方已經協商,由規劃院將用人單位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以現金方式補貼給員工。廈門市總工會告知規劃院,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違法行為,也不能以協商方式規避參加社會保險的責任。經多次調解,雙方達成協定,由規劃院于6月20日之前支付所拖欠的工資,隨後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
六、郴州首成鞋業廠惡意欠薪案
2015年5月20日,李繼明等11名農民工向宜章縣總工會投訴被首成鞋業拖欠工資。經查,首成鞋業廠未辦理任何證照,老闆首雲華、首雲忠為躲避債務,可能已逃往廣東東莞。隨後,案件由勞動監察大隊移交至宜章縣公安局。5月31日,縣公安局、縣勞動監察大隊、縣總工會組成聯合辦案工作組赴廣東東莞。6月1日,在當地公安部門協助下,首雲華、首雲忠被找到。聯合辦案工作組人員依法勸導首雲華、首雲忠糾正違法行為。得知後果的嚴重性後,首雲華、首雲忠表示願意支付拖欠11名農民工的2.6萬元工資。目前,李繼明等11名農民工已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
七、承包人李建輝欠薪案
2014年12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得知有48名農民工被拖欠工資後,立即派員了解情況。調查了解到,2013年中建二局承建銀川市西夏區萬達廣場,後將部分工程轉包給四川麗達建築公司,麗達公司又將部分工程轉包給包工頭謝春梅,謝春梅再次將部分水電暖工程轉包給李建輝。2014年施工單位之間因工程結算問題發生分歧,由李建輝雇傭的48名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確認欠薪額為36.8萬餘元。自治區總工會支援48名農民工依法向銀川市西夏區法院起訴。2015年3月27日,西夏區法院支援了農民工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李建輝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36.8萬元,謝春梅和四川麗達建築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八、上海森磊鞋業有限公司欠薪案
2015年5月5日,上海森磊鞋業有限公司職工到上海市奉賢區金匯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集體陳情,要求政府部門出面解決被森磊公司拖欠的2015年3月至4月的工資。奉賢區勞動監察大隊會同金匯鎮政府、鎮總工會等及時趕往森磊公司,安撫職工,調查取證。經查,5月4日,森磊公司張貼告示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偉國因犯罪已被黃浦區人民法院判刑,與公司有關的債權債務以及其他一切糾紛請通過法律途徑處理。森磊公司拖欠68名職工2015年3月至4月的工資共計50萬元。在金匯鎮政府督促下,企業方和職工代表通過協商達成協定,約定2015年6月7日支付2015年3月份的欠薪,2015年7月31日支付2015年4月份的欠薪。至2015年6月底,森磊公司已支付欠薪總額的70%。
九、成都新豐運物流有限公司欠薪案
2014年12月,王瑞遠向四川省總工會反映被拖欠報酬。四川省總通過調查得知,2008年2月,王瑞遠到成都星風雲物流有限公司工作,當時已經超過60歲。由於公司經常不按時支付報酬,2013年9月1日,王瑞遠提出辭職,並要求公司結清拖欠的工資。9月17日,公司給王寫了欠條,註明欠工資31451元。2013年10月到2014年5月,公司先後支付王共計6000元。其後,公司變更名稱為成都新豐運物流有限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不承認拖欠王瑞遠工資。四川省總工會委託律師代理王瑞遠向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5年3月17日,武侯區法院判決成都市新豐運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王瑞遠勞務報酬共計25451元。判決生效後,新豐運物流公司未依法履行判決。目前律師已經代理王瑞遠申請強制執行。
十、天津瑪哈格尼木業有限公司欠薪案
2015年初,徐祥紅、曹玉蘭因被拖欠工資到天津市職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據查,2013年6月3日,徐祥紅、曹玉蘭到天津瑪哈格尼木業有限公司工作,並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但二人仍留在公司原崗位工作,直至2014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公司未為二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時常拖欠工資。徐祥紅、曹玉蘭認為,因未續簽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支付其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雙倍工資。公司提出解除與二人的勞動關係。徐祥紅、曹玉蘭依法申請仲裁,中心指派律師免費為二人代理此案。2015年3月12日,天津市東麗區勞動仲裁作出仲裁調解書,由天津瑪哈格尼木業有限公司向徐祥紅、曹玉蘭支付拖欠工資共計2884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