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修改融券規則 中信華泰宣佈暫停融券業務
- 發佈時間:2015-08-04 15:29:24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網易財經8月4日訊繼週一晚間滬深交易所修改兩融細則,將融券規則由T+0改為T+1之後,週二上午一開市,便有券商陸陸續續披露融券業務變動情況。中信證券成為首家表示將暫停融券業務的券商,中信證券在其客戶端軟體發佈公告稱,為配合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規則的緊急修改,控制業務風險,自即日起公司暫停融券交易。
華泰證券緊隨其後,也表示公司將於今日起暫停全部融券標的的融券賣出資格。
渤海證券則在其公司網站上表示,即日起將對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規則進行修訂,修訂內容與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的修訂情況保持一致。
週一晚間,滬深交易所修改兩融細則,融券規則由T+0改為T+1。上交所公告顯示,投資者在融券賣出後,需從次一交易日起方可償還相關融券負債。深交所稱,投資者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據悉,此舉主要為防止部分投資者利用融資融券業務變相進行日內回轉交易,加大股票價格異常波動,影響市場穩定運作。分析人士表示,目前融券交易額相對較小,且集中在300ETF、50ETF等ETF品種。投資者可以通過融券賣出ETF,買入成份股轉換ETF還券等方法進行日內跨品種套利。交易所此次規則修改可能旨在限制ETF套利,減少相關成份股日內價格波動。
以下為各家券商通知原文:
中信證券:
關於暫停融券業務的通知
尊敬的客戶:
為配合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規則的緊急修改,控制業務風險,經公司研究決定,從即日起,暫停融券業務。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
華泰證券:
關於轉發交易所融券賣出交易規則修改的公告
來源:華泰證券日期:2015-08-04
因交易所融券交易規則變動(詳見附件),我公司將於2015年8月4日起暫停全部融券標的的融券賣出資格。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證券:
關於修改我司融資融券業務規則的公告
2015-08-04 09:03 上午
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滬深交易所最新規定,我司即日起對融資融券業務規則進行修訂,修訂內容與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的修訂情況保持一致。
具體如下(深圳交易所原文):
“為進一步加強對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管理,促進融資融券業務規範發展,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2.13條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實施細則》第2.13條修改為:
“2.13 投資者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約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暫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約定以現金等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二、修改後的《實施細則》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上海交易所原文如下):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管理,促進融資融券業務規範發展,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第十五條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條文如下: “第十五條 客戶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買券還券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
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約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客戶融券賣出的證券暫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約定以現金等方式償還向會員融入的證券。”
修改後的內容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上述“會員”指證券公司,特此公告。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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