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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評”何時不再“雷人”?

  • 發佈時間:2015-08-04 01:30:29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夏天,雷聲陣陣,暴雨中要防雷擊眾所週知。但此前,建築項目開工前,須得到相關防雷審批,你知道嗎?這就是所謂的“雷評”。

  中國氣象局近期宣佈取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産品測試”等4項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消息甫出,不少人為氣象局簡政放權、主動“割肉”點讚。同時,人們對“雷評”仍有諸多疑問:雷電災害評估真的取消了嗎?其背後有著怎樣的利益鏈條?又該如何讓類似的評估服務不再“雷人”?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雷評”沒過地樁不能打,一些地方按投資比例收評估費

  山東一房地産開發企業計劃建設一片38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2015年年初進行技術性聯審和政府部門聯審,其中“雷評”一項花費40多萬元。

  企業項目經理魏立(化名)説:“‘雷評’不過,後面的地震評估、人防評估等都不能申報,而這些評審評估不做,連樁都不能打。”

  所謂“雷評”,是對雷電災害可能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産損失程度與範圍等方面進行綜合風險計算評估的技術性服務,主要為項目選址、防雷措施、雷災事故應急等提出建設性意見。

  據記者調查,“雷評”多實行政府定價,如山東、江蘇等地近年就根據建設項目投資額按比例計收“雷評”費用,1000萬元以內的項目,山東收0.9‰,江蘇收0.6‰。

  江蘇省宿遷市市長王天琦曾撰文披露,2013年,宿遷市僅防雷減災氣象技術服務收費總額就達1064萬元。

  江蘇常州一房地産企業項目前期負責人關青(化名)説,隨著原材料價格和地價的上升,地方建築項目的成本投資居高不下,評審評估不僅收費高,有時還久拖不決。

  近日中國氣象局明確取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産品測試”等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業內人士透露,“雷評”仲介服務創收可觀,取消這一服務項目可謂是“主動割肉”。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氣象局取消“雷評”仲介服務事項,只是氣象行政部門剝離這一服務業務,將其交由市場。作為社會需求和市場行為的“雷評”仍然存在,企業可自主選擇仲介服務機構。

  同時,“雷評”不再作為行政許可前置條件,也就是説,在申請相關行政許可時,不再要求項目建設單位提供“雷評”報告。山東省氣象局法規處副處長張鳳欽説,這將有助於縮短相關的行政審批週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經濟負擔。

  仲介服務壟斷難破,“雷評”收費仍將居高難下?

  2014年,浙江省社科院“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環境滿意度”問卷調查顯示,“雷評”等收費過高,是浙商反映突出問題之一,審批仲介服務機構壟斷經營是其中的重要推手。

  中國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規定,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人員密集場所等項目應當進行“雷評”,以確保公共安全。

  中國氣象局此次明確:今後需要開展“雷評”的項目,由企業自主選擇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雷評”收費會否應聲而降?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企業對此並不樂觀。

  “這次只是改變流程,而收費額度、評估內容、所需材料並沒有改變。”關青説,目前從事“雷評”專業仲介服務的,多是政府部門下屬單位,在常州,市一級就只有風雲氣象災害風險評估中心一家,這是市氣象局專門成立的社會服務機構。

  魏立告訴記者,濟南有多家“雷評”專業機構,也都是氣象局的下屬單位,“他們‘分片而治’,找誰做‘雷評’在業內已‘約定俗成’,這樣就避免了機構之間相互競爭壓價。”

  “‘雷評’服務長期由一家仲介壟斷,收費怎麼降得下來?”一名長期從事行政審批工作的基層幹部向記者坦言,簡單地將仲介服務提前或置後,而不是摘掉“紅頂子”,收費居高等弊病就難以清除。

  上述企業負責人表示,氣象局剝離仲介服務業務是“雷評”簡政放權邁出的一步,更期待氣象部門與現有仲介服務機構的脫鉤,讓市場的歸市場,充分競爭,破除壟斷,讓企業能真正減負。

  這也正是氣象部門的改革方向:中國氣象局2015年工作報告中稱,將依法有序開放防雷檢測市場,強化法規標準建設和市場監管。

  劃清權力邊界,讓“雷評”不再“雷人”

  雷電災害是危害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因此“雷評”仍需要存在,關鍵在於如何讓“雷評”服務更加規範合理。

  清理不必要的評估。如山東德州今年5月就發文,重新明確需要進行“雷評”的項目範圍,並列出具體清單,清單之外的建設項目一律不需“雷評”。據德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統計,簡化後,德州市約95%的項目無需再做“雷評”,平均一年至少能為建築企業節省300萬元。

  該管理辦公室副調研員李偉説,“不做‘雷評’並不意味著建築物不再進行防雷設計,或是不需安裝防雷裝置,只是沒有必要重復評估、前置審批。”

  切斷政府部門與仲介機構間的“利益臍帶”,降低評估收費。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審批服務管理處處長黃霄椿認為,推行“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是減少“雷評”等仲介服務亂象的有效方式,可以倒逼政府部門割斷與部分仲介機構之間的利益,減少和遏制尋租行為。

  魏立認為,應適當放開市場準入,對從事“雷評”的機構進行資質認定,以便於企業公開招標、自主選擇。

  放權不能棄責。氣象局取消“雷評”仲介服務,並不等於對防雷減災審批把關的放鬆,還應加強後續的監管和抽查,確保公共安全。

  期待“雷評”不再“雷人”,更期待“雷評”改革能成為評估仲介服務改革的樣本。

  (新華社南京8月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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