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悲劇哪個夏天能終結
- 發佈時間:2015-08-03 09:31:29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每年有5.7萬人溺亡
其中大多是留守兒童
■特約記者 程喆
炎炎夏日,游泳成為民眾消暑度夏必不可少的選擇,但每年暑假,各地都不時發生游泳溺亡的慘劇。一組組數據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數據顯示,溺水事件已成為青少年安全的“頭號殺手”,為防止此類事故發生,教育部幾乎每年都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加強青少年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與管理工作,但效果並不理想。預防溺亡,實際上需要家長、學校以及青少年個人的共同努力。
事故頻發 平均每天150人溺水死亡
進入夏天,有關溺亡的新聞也多了起來。“河南鄭州近兩個月至少發生12起溺亡事故”“大學生溺亡密雲水庫”“廢棄坑塘稱留守兒童‘殺手’”等,提醒著人們溺亡問題值得關注。
2014年,世界衛生組織首次專門就溺水問題發佈了報告,在這份名為《溺水問題全球報告,預防主要殺手》的報告中提到,2012年,溺水成為全球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全球每年共有37.2萬人溺亡。溺水是非故意傷害死亡的第三大原因,溺水造成的傷亡將近佔全球總死亡率的9%。
中國衛生部發表的不完全統計顯示,中國每年有5.7萬人溺水死亡,平均每天有150多人。
溺水是兒童意外死亡主要原因
年齡是溺水的主要危險因素之一。這往往與監督缺失有關。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顯示,在全球,溺水發生率最高的是1歲~4歲的兒童,5歲~9歲的兒童發生率也較高。在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域,5歲~14歲兒童溺水死亡的概率高於其他死因。
在中國,溺水是1歲~14歲兒童傷害死亡的主要原因。
中新社報道稱,在2014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勝俊稱,其中每年約有5.5萬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溺水、交通事故是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
從各地媒體發出的統計數據來看,溺亡確實是青少年安全的頭號危險因素。如湖北省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該省中小學生溺亡人數達176人,2012年為178人,分別佔當年學校非正常死亡人數的44.4%和46.3%,居各類非正常死亡之首位。
據《法制晚報》報道,北京120急救中心急救導師陳志稱,1歲~4歲是溺亡死亡率高發階段,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兒童,生長髮育的速度很快,學會走路後的孩子,獨立性不斷增強,對周圍的世界充滿了好奇和探索的慾望,好動好跑,愛玩水。同時,由於生理髮展的限制,幼兒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體和行為,遇到危險又缺乏逃避的意識。
此外,還有處於青春期的孩子,他們富於嘗試和冒險、獨立性增強,迫於同伴的壓力或喜歡嘗試冒險,但沒有意識到水體的危險性,對自己的游泳能力也沒有足夠的認識,容易釀成悲劇。
男性傷害率高於女性
從總體看,男性溺水的危險特別大,溺水總死亡率為女性的2倍。
男性與女性相比,更有可能因非致命性溺水而住院。研究表明,男性溺水率較高的原因是接觸水的機會增多。世界衛生組織2004年的數據顯示,1歲以後各年齡段男童溺水危險性均明顯高於女童,以15歲~18歲組差異最明顯,男童溺水死亡率是女童的2.4倍。
2011年,中國衛生部印發了《兒童溺水干預技術指南》,其中指出,在我國兒童的傷害案中,不管是溺水,還是跌倒或道路交通傷害,在同一年齡段的兒童中,男童的傷害率要高於女童。
男孩子生性愛動、活潑愛冒險,但是這一天性,也成為男童各種傷病死亡的主要原因。
南方、農村為高危地域
我國兒童溺水死亡率存在明顯的地域和城鄉差別。衛生部在《兒童溺水干預技術指南》中指出,我國南方的河流、水塘很多,溺水傷害的危險南方地區兒童明顯高於北方,四川、重慶、貴州、廣西和江西等地發生溺亡事件較多。
在所有地域中,農村更是問題多發地點。據教育部統計,農村地區非正常死亡學生佔總數的近80%,其中溺亡學生大多是留守兒童。
農村地區有先天的劣勢。在農村,絕大多數自然水體如池塘、湖、河、水庫等無圍欄,也無明顯的危險標誌;相比城市,農村沒有正規的游泳池,農村兒童的娛樂方式比較單一,下水遊戲是為數不多的消暑娛樂活動。
這給農村兒童溺亡埋下了隱患。相較于正規的游泳館,野泳的安全系數較低,又缺乏專業的救生人員。一般野泳扎堆的水域環境複雜,暗溝、水草、水深落差過大,都是易發生意外的原因。而一旦發生事故,救援力量很薄弱,很多的村子還是老人和孩子比較多。有的地方甚至出現孩子溺水,整個村子找不到年輕人救援的情況。
管理漏洞 對孩子看護不夠重視
溺亡者固然有自身原因,比如私自游泳、游泳技能和安全知識缺乏等,但針對青少年溺亡,學校和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07年,由全球兒童安全網路(中國)首次在我國發佈的《2000年~2005年中國兒童意外溺水狀況調查結果報告》顯示, 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成都和福州6座城市進行的調查顯示,對於幼兒溺水的主要危險原因,有近三成的家長沒有充分認識到是由於家長看護不週到造成的。這一點在農村更為明顯,家長忙於農活,或是進城打工,導致對孩子看護不夠重視。
同時,學校對安全教育敷衍了事,監護意識不強。2006年6月7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發生一起8名小學生溺水事件,當時20多名同班學生從上午第一節課就開始曠課,到了下午上課時間也未返回學校,相關老師和學校並不查明原因,也沒有督促孩子們及時返回學校。
青少年往往喜歡野泳,但野外游泳場所常常既沒有安全設施保障,又沒有安全警示提醒,更無人管理。即使有的河段立有警示牌,這個牌子對下水者而言,也沒起到警示作用。
類似的溺水悲劇重復出現,誰來保障留守兒童暑期的安全?
為預防中小學生溺水,教育部近日在其網站公佈了《中小學生預防溺水童謠》。“預防溺水童謠”的初衷在於增強中小學生的安全意識,並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與簡單、生硬、説教式的“禁止玩水”相比,“預防溺水童謠”朗朗上口、便於被孩子們理解。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指出,我們目前的安全教育可能被知識化、概念化。現有的安全教育似乎更側重於讓學生記住有關知識,卻忽視了學生安全意識的慣性培養。就如同告訴學生假期中不能隨便下江河游泳,然後通過出題考核的方式“檢驗”教育效果,但每年暑期農村學生溺亡事件還是頻頻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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