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炎熱 榕空調租賃火爆
- 發佈時間:2015-08-03 08:36:01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李永華
福州晚報訊 連續的高溫使空調成了榕城市民度夏的必需品。但對多數租房者來説,買臺新空調裝在出租房裏顯然不太現實。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商家推出了空調租賃服務,生意十分火爆。昨日記者走訪發現,因為出租的空調多為二手貨,品質參差不齊,售後服務和安全性讓人擔心。消委會人士提醒市民,租賃空調時一定要簽合同,明確規範好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昨日,記者走訪了福州多家空調租賃公司,發現各家租賃公司的空調租賃價格相差並不大,不過新舊空調的租賃價格有很大不同,全新1匹到5匹的空調租賃價格為每年600元至1800元不等,舊空調1.25匹到3匹的價格為每年600元至1200元不等,舊空調普遍比同功率的新空調便宜200元至500元。“很多人認為買不如租,高峰時一天可租出去幾十台,雖然不是名牌,但百分之百保證製冷效果。”晉安區某家空調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許先生稱,因為有價格優勢,舊空調出租更受市民歡迎。該公司的品牌空調一般都是舊空調,新空調以雜牌居多,多是公司直接向廠家拿貨。
據介紹,空調租賃人群主要集中在租房一族,他們收入不高,經常更換住址,所以更喜歡租用空調。另外,租用店面、工地、展銷會時,企業也多會傾向於租用空調。
記者走訪發現,出租空調的商家都口頭承諾出租期間可免費維修和拆裝,但當記者提出要在合同中寫明相關事項時,一些商家們則稱,租空調不要合同,出具押金收據就可以了。至於免費維修的範圍,商家的説法含糊其辭:“只要不是人為損壞,我們都會免費維修。”但哪些情況屬人為損壞,全由維修師傅判斷,“空調只要出了問題,一般都會在押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
福州市消委會人士表示,二手空調的買賣或租賃容易産生糾紛。根據商務部新出臺的《舊電器和電子産品流通管理辦法》,市民購買二手家電時,享有不少於3個月的免費保修服務。但在二手空調的租賃上,目前沒有明確的“三包”規定。租用二手空調出現品質或維修糾紛,消費者容易陷入困境,押金很難全部要回來。消委會人士提醒,消費者在租用空調時,應與商家簽訂正規的空調租賃合同,相關的事項都要在合同中註明,以便日後維權。如果商家沒法提供合同,消費者最好在發票或收據等消費憑證上註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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