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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連鎖KTV頻頻撤店 通過飲食霸王條款牟利

  • 發佈時間:2015-08-02 14:21:00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李穎超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內多家大型連鎖KTV頻頻撤店關門,引起輿論關注。而筆者在北京多家“碩果僅存”的KTV走訪發現,面對低迷市場,部分KTV把飲食霸王條款當作牟利手段。

  筆者來到了房山區良鄉的一家KTV,一進門就看到大廳裏赫然擺放的“禁止攜帶酒水”的告示牌。經過前臺的詢問,筆者再次確認不允許帶任何酒水進入,進入包廂後,從包裏拿出來的礦泉水也被工作人員很快收走。筆者想討個説法,工作人員卻表示,這是規定,“這裡有超市,如有需要可以去那裏選購食品”。

  家住良鄉大學城附近的謝先生告訴筆者,這一帶的量販式KTV 基本是禁止自帶酒水的,“店家認為他們事先已經告知消費者了,我們在消費前知情,就不算違反規定了。”此外,還有不少工作人員認為禁止自帶酒水、包廂最低消費不是霸王條款,“就算我們的權益受到損害,也不知道去哪兒投訴。”謝先生無奈地説。

  不讓顧客帶酒水,實則為了自身牟利。筆者通過實地走訪發現,不少KTV 內部都設有小超市,標榜著“平價超市”的食品酒水購買實際價格並不親民,基本上同樣品質的酒水比外面的超市價格貴了至少一倍。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但是,KTV消費者們往往是聚會娛樂,很多消費者為了不影響娛樂情緒,不願意“較真”,使得消費者面對KTV霸王條款時集體沉默。“本來親戚朋友來北京,大家一起去KTV放鬆娛樂,也不想為了酒水問題讓大家玩得不盡興,不過大多時候都是為了自己的面子。”在大興區的一家KTV,來自安徽的周先生告訴筆者。

  有業內人士表示,當今KTV的經營發展確實面臨不小的困境,靠“設置最低消費”、“禁帶酒水”等霸王條款,已經成了行業潛規則,也是轉型困境下不得已而為之。“來自網際網路的衝擊越來越大,而且同行之間利用團購優惠自相殘殺,而房租、版權成本逐年上升。”但是,由於這一潛規則一直無人出面監管,反倒讓KTV行業沒了升級服務的轉型動力。“長此以往,最終結果是飲鴆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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