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支援合作社發展資金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地方
- 發佈時間:2015-07-30 10:52:4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2015年中央財政撥付20億元資金,積極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採取“中央指導,地方落實”的管理方式,將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地方,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扶持糧食、農機、水産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
以中央財政今年專門安排6億元,繼續支援江蘇、重慶等12個省(直轄市)開展財政支援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為例,按照優化結構和提質增效的要求,試點省(直轄市)可靈活選擇加強與金融社會資本合作、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政府購買服務等有效模式,在更大範圍內推廣應用,充分發揮試點的典型示範帶動作用。同時,進一步豐富試點內容,積極支援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把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産的農民合作社作為支援重點,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斷探索農村集體經營的有效實現形式。(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