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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資金未按時上交 從以後年度預算中扣回

  • 發佈時間:2015-07-30 07:38: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電近日,國務院啟動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察,資金“沉睡”和土地閒置是一些中央部門和地方具有共性的問題。財政部介紹,按照相關規定,中央財政應收回119個中央部門和單位財政存量資金131億元,地方各級政府應收回同級各部門和單位財政存量資金2438億元。然而,一些中央部門和地方未按要求交回財政存量資金,直接影響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政策效果。

  據國土資源部介紹,根據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結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已處置閒置土地24.24萬畝,佔專項督察發現閒置土地總量的23%,其中動工建設12.96萬畝、收回10.28萬畝、置換1萬畝。同時,土地督察發現,一些地方在閒置土地處置中行政不作為、整改進展比較緩慢;一些地方存在閒置土地原因認定不準、處置政策把握不準、上報數據不實等問題。

  財政部介紹,財政存量資金應限期交回。逾期未交回的,同級財政可通過調減當年或以後年度部門預算等方式扣回。

  國土資源部表示,年底前,對各省(區、市)閒置土地尚未處置完畢,即未開工、未收回或未置換的,將按面積收回或扣減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國土資源部明確要求“以用為先,促進閒置土地盤活利用”。要求對已收回的閒置土地,及時供應給穩增長和惠民生的建設項目。

  財政部要求,中央財政存量資金統籌用於促投資穩增長的急需領域,地方財政存量資金統籌用於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保障民生支出,充分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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