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與風控雙管齊下 券商兩融業務謀求發展新機遇
- 發佈時間:2015-07-28 17:41:34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07月24日 08:41:59來源:中證網
A股市場在經歷暴跌之後逐步企穩,業內人士認為,清理場外不規範配資後,券商兩融及其他信用業務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其中,兩融業務不再是單純的杠桿業務,而是考驗券商風險定價、資産處置、客戶分類以及戰略定位的關鍵。
融資業務風控嚴格
數據顯示,兩融餘額自6月中旬以來銳減,7月8日達到底部1.4萬億元,即使在市場企穩以來,也未突破1.5萬億元,規模僅回到今年3月底水準。有券商人士表示,當前在融資業務上風控非常嚴格,不僅場外配資難以接入,即使對於正規的兩融業務,杠桿比例也有所降低,這其中有客戶主動因素也有券商強制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兩融展業的環境正在向好,首先是從融資買入標的看,數量增多,近期隨著市場上漲,大批個股的融資餘額低於該股票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0%,如數位視訊、中國寶安、華映科技等從過去不能融資買入的門檻外進入了融資買入標的,這一批股票為兩融市場增加了供給。
其次,一些大券商重新調整了兩融標的證券折算率,海通證券在最新的折算率表格中顯示,調高了1800隻證券的折算比例,折算比例提高幅度較多的增幅達到100%。申萬宏源證券23日的最新公告也顯示出對不同證券的折算比率有所調整。業內人士表示,不同的折算率正反映出券商對於證券的風險定價不同,這也是金融企業經營風險業務的核心之處。
當然,券商信用業務不僅僅是兩融一項,同時還有約定式購回、質押式回購、收益互換、微融資等業務。對於這些業務,各家券商也在市場大幅下跌後重新建立秩序。有些券商表示會降低質押業務的規模,並從嚴要求,有些則認為市場估值降低之後,隨著上市公司需求的增多,當前反而是開展業務的好時期。
國泰君安表示,7月23日起對微融資業務額度調整,T+1快速放款模式的總額度上限由原來的250萬元提升到300萬元,單筆融資上限提升到300萬元,T+2標準放款模式的總額度上限由原來的50萬降低到0元。未了結的T+2模式融資合約不受影響。
未來存較大發展空間
業內人士表示,在A股大擴容和財富轉移浪潮下,與場外配資相比,兩融具有低杠桿、操作透明、資金便宜等優勢,預計規模在短期內下降後會再度回升,近兩年還將延續高增長趨勢,按照美國市場穩定水準和目前國內券商的資本規模測算,未來還有較大發展空間。
值得關注的是,7月初,在市場大跌之時,監管層緊急拓寬券商融資渠道,放行兩融收益權資産證券化,目前多家券商已把兩融資産證券化資管産品上報至交易所。
據了解,兩融資産證券化是將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中産生的融出資金債權進行資産證券化。有上市券商資管公司表示,目前已經將兩融債權ABS項目上報至交易所。目前産品只需在交易所進行備案即可,但流程需要走多久,暫不清楚。兩融業務經歷股災檢驗後,發現風控尚屬完善,實際發生違約事件概率較低,兩融債權是資産證券化的優質資産。並且,兩融債權ABS還可以進行多期滾動發行,預計該項目可以盤活證券公司的優質存量資産,未來可以促進融資融券業務的良性迴圈。
有分析師統計顯示,2015年一季度券商兩融業務凈收入達254.71億元,佔營業收入的22.28%,已成為證券公司最穩定的收入及利潤來源,但場外配資的興起,一定程度上侵蝕了券商兩融的業務空間。截至7月初,通過HOMS等系統接入的客戶資産規模近5000億元,2015年一季度末股票類證券投資信託達7770億元,因此,對場外配資及傘形信託的監管有利於進一步打開券商兩融的增長空間。
具體執行有待細化
“我們也在研究新的兩融規則,並且探索適合公司客戶特徵的業務規則、風控指標,在具體的執行上還有待細化。”有券商人士表示。
據悉,此次兩融新規修改了多處內容,其中有四方面格外引人關注。一是建立了融資融券業務逆週期調節機制。二是合理確定融資融券業務規模,將融資融券業務規模與證券公司凈資本規模相匹配,要求業務規模不得超過證券公司凈資本4倍。對於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證券公司,可維持現有業務規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資融券合約。三是允許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在維持現有融資融券合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基礎上,新增規定,允許證券公司根據客戶信用狀況等因素與客戶自主商定展期次數。四是優化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違約處置的標準和方式,允許券商自主決定強制平倉線,將不動産資産納入可供追加的擔保物範圍。
按照新規,投資者可在追保環節通過質押房産、汽車、場外股權等資産進行兩融業務的續做。分析人士認為,該規定有望提高兩融客戶開展融資交易的延展性。但現實情況是,“券商變現證券的渠道是暢通的,但房産、汽車、未上市股權一類的資産,缺乏流動性,無法及時變現,處置也需要額外的成本。”他表示,未來是否需要增加專門人員或者外包做資産評估以及折現,也還在討論之中,但作為資産管理人,券商的業務觸角必須更寬泛,這對券商將是全面的提升。
從國外一些資本市場的發展看,兩融業務也是經歷了監管和自律的進化過程。美國本著市場化原則,兩融投資者準入相對寬鬆,但對交易的實名制進行了嚴格規定。日本受監管規範的兩融業務始於1951年,保證金比率由財務省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融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均為30%,當市場過熱、投機行為嚴重時,這一比例將會提高。在財務省規定的保證金率基礎之上,交易所和券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提升個別股票的兩融保證金費率。在券商方面,開展兩融需要證券公司的自有資本比率大於120%以上。在股市出現大幅波動時,監管層通常會對交易風險進行監管來抑制股價的暴漲急跌,最常利用的是保證金率。在上世紀70年代日本股市波動上升的時候,為抑制投機,保證金率曾在30%至60%間頻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