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27種産品國家監督抽查抽樣合格率達89.2%
- 發佈時間:2015-07-28 15: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8日訊 質檢總局新聞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李靜在今天召開的例行發佈會上透露,2015年第2季度,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童鞋等27種1794家企業生産的1814批次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紡織品、電子電器、農業生産資料、機械及安防産品、電工及材料産品5類産品。
據悉,經檢驗,1598家企業生産的1618批次産品合格,産品抽樣合格率為89.2%;檢出19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産品檢出率為10.8%。其中,機動車兒童乘用約束系統、殺蟲燈和稀土氧化物等3種産品全部合格;學生用品、農用薄膜、加工中心(含數控銑床)和鋼絲繩等4種産品的不合格産品檢出率低於5%;摩托車乘員頭盔、行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電源接收器、植物保護機械、脫粒機、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鎖具和鎂碳磚等9種産品的不合格産品檢出率介於5%至10%之間;童鞋、輪滑鞋、電冰箱、儲水式電熱水器、木工機床、車床、非金屬密封板、動力用煤、砂輪、閥門和海水及苦鹹水利用膜等11種産品的不合格産品檢出率高於10%。
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在此次抽查中,有3家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拒檢企業涉及內蒙古1家、山東2家,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巴林左旗海豐塑膠有限公司在農用薄膜抽查中拒檢;山東省煙臺市聖力鋼繩有限公司和煙臺市創大鋼繩有限公司在鋼絲繩抽查中拒檢。
針對本次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質檢總局已責成各省(區、市)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和《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拒檢企業和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的後續處理工作,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産銷售不合格産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産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並加大對生産企業的後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具體産品的抽查結果及企業名單,將在質檢總局網站上發佈。(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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