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銷售七連冠”廣告語終審被判虛假宣傳
- 發佈時間:2015-07-27 18:3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廣州7月27日電 (陳啟任)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産業有限公司2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北京高院日前對王老吉起訴加多寶“七連冠”廣告語虛假宣傳案做出了“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這是2012年廣藥集團勝訴王老吉商標仲裁案後,王老吉和加多寶一系列糾紛案件迎來的第一個終審判決,敗訴方加多寶將為“七連冠”廣告語付出300萬元的賠償。
據悉,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紅罐裝潢案等,王老吉與加多寶有多個官司正在審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寶索賠近50億元。目前已開庭的案件加多寶均敗訴,王老吉已經勝訴10起案件。
2014年12月,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定“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宣傳語,由於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的資訊,構成了虛假宣傳,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王老吉300萬元。隨後加多寶提出上訴,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受理。7月23日北京高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加多寶廣告內容的根基,是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出具的2007年至2013年度全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或銷量調查數據。
在該案件一審中,北京三中院認為,“加多寶”品牌自2012年才開始被獨立投入使用,其品牌歷史尚未有7年之久,2008年至2012年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的中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第一名頒給的是“王老吉涼茶”,加多寶進行上述宣傳故意混淆和誤導消費者,讓消費者誤認為加多寶涼茶就是王老吉涼茶,構成了虛假宣傳。
北京高院認為,加多寶的上述廣告語,顯然是對相關商品資訊的片面、歧義性宣傳,因而已構成虛假宣傳。
北京高院最終判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駁回加多寶的上訴,維持原判。
此外,今年3月份,加多寶一貫沿用的數據機構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被央視《經濟半小時》曝光為三無機構,並涉嫌數據造假。
據了解,“七連冠”廣告語案件是商標仲裁後王老吉和加多寶系列官司中第一個終審判決的案件,截至目前,加多寶在所有已開庭審理的案件中均以一審敗訴告終。
王老吉方面表示,為了保護王老吉品牌資産,制止加多寶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王老吉對加多寶侵權行為陸續提起訴訟。目前已開庭審理的案件有10起,王老吉均勝訴,從王老吉與加多寶系列案件涉及的賠償金額來看,索賠總額已經接近50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