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基本法"出臺P2P資金銀行存管時代將至
- 發佈時間:2015-07-26 08:29: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7月26日電 (羅知之)近日,由央行、工信部、銀監會等10部委出臺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式落地。《指導意見》對涉足到網際網路金融的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都提出了相應監管要求。
《指導意見》指出,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P2P資金託管是否將告別第三方支付?
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目前大部分平臺的資金託管並非傳統的銀行金融機構,更多的是通過第三方資金託管。從目前P2P資金第三方託管的方式來看,主要分為銀行託管和第三方支付機構託管。然而,實現銀行託管的平臺並不多,除人人貸、宜信、你我貸等為數不多的平臺外,其他實現資金第三方託管大多平臺多是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
據了解,目前仍有大部分P2P網貸平臺還沒有接入銀行託管,甚至都還沒有第三方託管。分析人士指出,這是由於P2P網貸行業歷經野蠻生長,很多傳統銀行對P2P網貸平臺避之不及,不想冒巨大的風險,對其客戶資金託管業務避而遠之。
根據《指導意見》監管規定的方向,客戶交易資金賬戶要託管到銀行。金信網創始人、首席運營官安丹方表示,這意味著銀行存管時代將正式開啟,第三方支付資金託管模式將逐漸被淘汰。銀行存管模式能有效實現資金隔離,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網際網路金融千人會創始會長黃震表示,雖然《指導意見》中提到了銀行應作為資金存管的重要機構,但是並未對第三方機構的託管叫停,説明目前仍處於制度的博弈階段。當然以銀行作為存管機構是保證資金安全的可靠辦法,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第三方託管業務即將停止,關於如何定義和規範第三方資金託管,還需要出臺更加詳盡的細則進行明確,在細則出臺之前,第三方託管制度仍舊是一個有益探索的過程。
銀行存管:想要牽手不容易
據支付從業人員介紹,目前第三方支付託管金額不等,統一賬戶網站公示的年服務費是5萬,託管10萬;第二種是對每家平臺一年託管金額10萬元,每筆另收款項。對於P2P網貸,資金託管于銀行意味著清算成本的提高。“目前,第三方平臺託管的費用大概是1萬收2元,如果資金託管于銀行,在此基礎上普遍要貴出2-3倍。”網貸從業人士透露。
網貸從業人員稱,資金成本的提高只是一部分,由於銀行是傳統的金融機構,其資金流動較慢,很難做到“T+0”,對於不少平臺對客戶承諾的當日取現,還存在一定難度,不利於客戶的取現,容易失去核心競爭力,流失部分客源。
對此,分析人士指出,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可以通過和銀行合作,以共同監管資金的方式來介入相關業務的。在銀行託管方案中,第三方支付是以跨行支付通道加入方案的,這符合網際網路創新和加強客戶支付體驗的方向。另外,《指導意見》也用了“除另有規定外”的措辭,這為未來細則的出臺留了口子。
“監管層此前已經在不同場合表達出對於由銀行來託管客戶資金的偏好和認可,強化銀行資金託管的導向長期來看將對整個P2P行業和第三方支付行業産生深遠影響。”分析人士如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