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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預約式考試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7-23 14:17:52  來源:證券業協會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現將2015年8月16日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預約式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報名方式和報名原則

  (一)報名方式

  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于2015年7月23日14:00開始,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並按照要求報名。為避免資訊洩露,考生不要通過其他網站進行報名。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5日。

  (二)報名原則

  1、報名按照時間優先、繳費優先的原則,由個人網上預約報名。

  2、每位考生每個考試日限報兩個科目。

  3、同一時段多科目同時開考的場次,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科目。

  4、考生自報名成功起至該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日一週前(具體日期詳見考試預約窗口)可選擇退考(退考流程參見《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預約式考試規則》)。

  5、單場報名名額已滿後,如有考生選擇退考,在報名有效期內將會再次開放該場次報名,接受考生報名。

  6、已參加預約式考試的考生,須間隔一次預約式考試之後才可以再次預約同科目考試,但不影響報考全國統考。

  三、報名繳費

  1、報名費為61元/科,通過網路線上支付方式繳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要求,自2015年6月2日起,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收費統一調整為61元/科。

  2、考生選擇報考科目後須在30分鐘內完成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預約報名;如報考後30分鐘仍未繳費,該科目報考自動失效,需重新報考。

  3、報名成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參加考試等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4、預約成功報考的考生,可在考試日前三天開始登錄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考試時間、考場地點將在准考證中明示。

  四、考試科目、範圍及形式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考試改革前和改革後共六個科目,考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按改革前的考試科目或改革後的考試科目報考。《證券投資基金》科目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負責實施。

  改革前的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分析》及《證券發行與承銷》。

  改革後的考試科目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二)考試範圍

  改革前的考試大綱和教材使用2012年版考試大綱及教材。

  改革後的考試範圍參考《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詳見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

  (三)考試形式

  考試採取閉卷機考形式。

  改革前的四科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考試題量均為150題。改革後的兩科考試,題型均為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00題。

  改革前後的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60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視為合格成績。

  五、考試日期及地點

  考試日期:2015年8月16日

  考試地點安排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天津、濟南、鄭州、合肥、長沙、西安、重慶、長春、南昌、福州、昆明、蘭州等20個城市同時進行。

  六、考試場次安排

  具體科目開放考試場次數量詳見考試預約窗口。

  初定考試場次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09:00-11:00

  證券交易

  證券投資分析

  證券發行與承銷

  13:00-15:00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金融市場基礎知識(新)

  15:40-17:40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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