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價令”掐準了“天價採購”的“七寸”
- 發佈時間:2015-07-22 07:4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買蘿蔔花了人參價”、“買貴不買對”……近年來個別地方政府採購中存在的問題屢屢被曝光。日前,廣東惠州市對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的部分商品推出最高價格的“限價令”,高出最高限價標準的政府採購將無法成交。
惠州出臺的政府採購“最高限價令”一齣,便引發輿論關注。筆者認為,惠州政府的採購“最高限價令”效果值得期待。
首先,“最高限價令”掐準了個別地方“天價採購”等腐敗問題的“七寸”。雖然具體手段有所不同,但有的政府公共採購的服務或商品往往質價不符,採購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吃回扣的方式達到損公肥私的目的。政府採購“最高限價令”,在明確服務或商品品質的前提下,對有關公共採購價格進行最高限制,無疑從根本制度上掐斷了腐敗的源頭。
其次,“最高限價令”開闢了政府採購管理的新思路。以往管理政府公共招標採購的一個重要思路,是完善宏觀招標採購的透明度,儘量發揮市場作用,卻也忽視了市場失靈等因素帶來的影響。而設置政府招標採購“最高限價”的方式,無疑是在重視宏觀治理的基礎上,注重採取與微觀價格干預相結合的方法,最大限度糾正公招採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當然,“最高限價令”中也有需要不斷補充完善的地方。比如,相關商品的最高限價資訊需要更準確;品種範圍需要更廣泛;後續監督措施需要更嚴厲有效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採購部門將這一限價令落實到位。(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余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