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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插刀女王”倪妮狀告“天涯” 索賠106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7-22 07:42:06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蕾  責任編輯:劉波

  原標題: 被稱“插刀女王” 倪妮狀告“天涯”

  要求公佈五論壇用戶資訊 並索賠106萬元

  

  

被稱“插刀女王” 倪妮狀告“天涯”要求公佈五論壇用戶資訊 並索賠106萬元

  因被網友在天涯論壇發帖指稱“整容”、“插刀女王”、“説謊”,演員倪妮將天涯社區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106萬,並要求天涯提供發帖人資訊用於追加被告。今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倪妮向法院起訴稱,2015年3月4日,被告官方實名認證新浪微網志 “天涯娛樂八卦”發佈微網志內容為:“【angelababy、李宇春、馮紹峰…多圖開八娛樂圈“插刀女王”倪妮】倪妮被八過很多次了,説謊艷照水軍在八卦也不新鮮,但每次八她的帖子都難逃扎口的命運,LZ先把前人之作擺幾個在這裡,以供天涯er了解這位女王的生平事跡”,博文還附有包含有上述內容的天涯論壇原文頁面連結。

  該微網志原文由天涯論壇用戶“艾彌和思”發佈于“天涯論壇”中,同時附有4條連結,涉及另4名天涯論壇用戶,內容包括“整容”、“插刀女王”、“説謊”等攻擊原告的言詞。

  倪妮認為,五天涯用戶利用網路惡意誹謗、被告不經求證即轉發,侵害了其名譽權,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斷開侵權連結,公佈五用戶資訊並追加為本案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款106萬元。

  上午,天涯公司在庭上表示,天涯社區的所有帖子均為天涯虛擬社區註冊用戶免費發佈,發佈的用戶為直接的侵權行為人。天涯沒有實施侵權行為,依相關法律規定及天涯社區的註冊協議,由發帖人自行承擔責任,因此原告主張追加發帖人為本案共同被告,天涯無異議。

  被告表示,原告並非普通人,其名譽權的保護範圍應當小于普通人,因此涉案帖子內容不構成侵權。“涉案多個帖子是網民針對原告參與的綜藝節目及原告參加各種活動時的表現發表的個人看法,存在正面和負面評價,有力挺原告的,也有質疑原告的。原告作為明星,其在消費公共利益的同時,應當對這些可能造成的輕微損害予以容忍與理解。”據此,被告不同意給予倪妮任何賠償。上午此案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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