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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檻有了 監管嚴了 行業將要調整了

  • 發佈時間:2015-07-19 01:30:39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7月18日,這份被網際網路金融從業人員稱作等得“望穿秋水”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出臺。

  它由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確立了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等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

  《指導意見》一齣,網際網路金融從業者感嘆“終於等到你”。91金融創始人、CEO許澤瑋在意見出臺後不久即表示:“我們終於等來了來自監管層的聲音,這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發展和規範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肯定網際網路金融地位

  網際網路金融的江湖,近幾年在高速發展、快速擴張。

  近期《中國P2P借貸服務行業白皮書2015》發佈,內容顯示,2014年,正常運營的P2P網貸平臺達1575家,年增長率達到166%。

  而網際網路借貸還只是網際網路金融涉足領域中的一部分。央行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對促進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義,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肯定了網際網路金融這一新興業態的作用。

  銀行國資係P2P理財平臺民貸天下CEO劉軍認為,《指導意見》有兩大亮點:一是在行業自身建設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創設平臺開設網際網路業務,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從事幾乎所有的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從金融端和網際網路端同時發力,加速推進網際網路與金融的融合;而在行業週邊建設方面,也加大力度建設網際網路金融服務體系的配套設施,從監管政策、財稅政策、徵信體系、産業投資基金支援等多方面為網際網路金融“添磚加瓦”。

  而且劉軍覺得,《指導意見》將網際網路金融這一金融業態納入“一行三會”(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監管體系,和其他大金融一併監管,其實是提高了網際網路金融的行業地位。“是個大利好!”

  明確業務範圍和操作原則

  並非所有人都在為《指導意見》“點讚”。

  網上有人説,這是給網際網路金融綁了手腳,其只能成為傳統金融的“附庸”。

  網貸天眼CEO田維贏向科技日報記者表示,《指導意見》並非“限定”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業務範圍,而是對其進行“明確”。比如明確個體網路借貸的“資訊仲介”性質,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進行非法集資。“根據網際網路金融公司從事的業務進行指導監管,讓網際網路金融公司有規可循,這並不是抹殺網際網路公司的創新”。

  他預計,未來還有更多資訊將會發佈,有可能監管會更加嚴格,對P2P網貸公司來説影響更大。“P2P如何合法合規有序發展,如何保障投資者權益,將決定P2P能如何繼續前行”。

  《指導意見》中還有一條,或將影響不少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那就是要求資金的存管方和監管方均應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大多數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都採用第三方機構託管。從第三方向銀行存管轉換的時間表,劉軍希望相關部門能儘早出臺細則進一步明確。

  行業調整,機構重組並購將增多

  《指導意見》攪動了本就不平靜的網際網路金融業。門檻已經築起。對於想進入這個行業的創業者而言,將不可能僅憑一套幾十萬的軟體、幾臺電腦、幾個沒有任何金融從業經驗的人就闖出名堂。“行業的新進入者要本著敬畏的態度,足夠的風險意識,練好內功,腳踏實地做好平颱風控、資産銷售、資訊披露及投資者保護。”劉軍説。

  而已經在網際網路金融圈子內的玩家,也並非誰都會好過。網際網路金融千人協會秘書長易歡歡認為,行業野蠻生長階段過去,各部委細則很快出來,未來行業集中度提高,並購重組即將大規模發生。“金融機構的網際網路化是下一階段的最大看點。傳統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公司有監管有創新下的‘聯姻’將會越來越多。”

  如果風險管控不到位,那些不符合規範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可能將在行業調整初期就直接“出局”。但無論如何,對網際網路從業者來説,一紙《指導意見》和它背後的諸多可能性已經開啟。“總之,好好幹吧。”田維贏在採訪的最後這樣説。

  (科技日報北京7月1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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