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可《福建寧德核電廠三、四號機組調試大綱(C版)》的復函
- 發佈時間:2015-07-13 17:30:39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提請審查〈福建寧德核電廠三、四號機組調試大綱〉(C版)的請示》(閩寧核〔2015〕50號)收悉。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福建寧德核電廠三、四號機組調試大綱(C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認可。
你公司在福建寧德核電廠機組的調試過程中應嚴格執行該大綱,保證大綱實施的有效性,確保調試的安全和品質。如果調試過程中發生重大不符合項,應及時上報我局和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國家核安全局
2015年7月7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