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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資訊公開及時“僵屍肉”之爭就少

  • 發佈時間:2015-07-13 02:31:13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若相關執法單位能在發現並查處了“毒(壞)食品”後,第一時間讓民眾知曉,而不是讓媒體到處去“打聽”,那些不確定的“僵屍肉”報道必然會少得多。

  本來想看過期的冷凍肉從哪來、會不會吃到自己的肚子裏去,沒想到圍觀的是一場新聞真假的隔空撕扯。這是連日來“僵屍肉”新聞的神逆轉,似乎是一場“鬧劇”。而且,反轉了不止一個回合。

  事實上,劇情再怎麼反轉,本質並沒有變化。這便是,危害人們食品安全的所謂“僵屍肉”,確實存在。這一點,可以從昨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海關總署、公安部聯合發佈的一則通報,得出基本的判斷。

  國家食藥監總局等發佈的通報,顯然是指向性很明確的一則安民告示。核心兩層意思,一,在今年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中,有的查獲時生産日期已達四五年之久,並已全部銷毀。二,媒體報道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真實、公正。這裡面有幾個關鍵詞。“今年”、“四五年”、“銷毀”。表明在今年以來的時間段上,確實查獲到了長達四五年的過期肉,查獲到的已經全部銷毀。

  但回過頭來看,這則通報並未給“僵屍肉”之爭作出一個定論。如果突破“今年”的時間概念、突破相關部門所掌握的“已經查獲”的範疇,那麼,“僵屍肉”的時間長短、交易與否,就還有著不能確定的空間,媒體還有著進一步求證的餘地,媒體報道中所涉及的當地職能部門,就還需要作出充分的澄清與回應。

  在這場“僵屍肉”之爭多日的反轉劇中,以截然相左的表達而被雙方報道所引述的採訪對象,以及這些採訪對象所在的相關職能部門,未能在第一時間作出是與非的準確回應,這個“觀眾”做得不是太妥當。

  之前報道的“僵屍肉”,究竟是出自“70後”還是“80後”,頂多是“僵屍”的肉齡長短問題,有沒有被報道所誇大,被採訪的對象和職能部門應該主動澄清。這可能會“得罪”其中的一方,但對民眾來説,卻是真正意義上的息事與寧人。

  只要是過期的肉,四五年也好、幾十年也罷,叫“僵屍肉”也好、過期肉也罷,都是不安全的肉,所以,“僵屍肉”劇情,應該回到真相的探究上來,而不是比誰的嗓門高,誰的腕勁大。

  事實上,食品安全執法就該將執法資訊公開作為常態,若相關執法單位能在發現並查處了“毒(壞)食品”後,第一時間讓民眾充分知曉,而不是讓媒體到處去“打聽”,那公眾也不會如驚弓之鳥,那些不確定的“僵屍肉”報道也會少得多。

  □劉雪松(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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