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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教你如何用好保險

  • 發佈時間:2015-07-10 07:32:35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每年7月8日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今年保險公眾宣傳日這一天,記者特意走訪保險業內人士,讓他們從實踐出發,通過對幾個具體案例的分析,來指引消費者走出對保險的一些理解誤區,從而最終達到“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目的。

  南方日報記者 譚冰梅

  案例??

  摔成骨折意外傷害險不賠

  小君最近遇到一件煩心事。他假期出行不慎摔成骨折,原以為在保險公司投保的意外傷害保險能夠提供賠償,沒想到他所投的産品不含意外醫療保障,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為此,小君忿忿不平,摔成骨折難道不算“意外”嗎?意外險不是“發生意外就會賠”的險種嗎?小君身體遭受意外傷害,卻被險企拒賠“意外險”,到底是誰的責任?險企該不該賠?在7月8日保險公眾宣傳日到來之際,保險專家提醒,保單是否在出險的時候能實現有效保障,除了險企盡責,消費者也要從自身做起,一看保單、二算保額、三要如實告知。

  指引??

  看保單,避免張冠李戴

  “以小君為例,他所投保的意外傷害保險沒有附加意外醫療,因此只覆蓋由意外引起的身故和傷殘責任,並不包括醫療費用。”保險專家表示,“在實務操作中,我們經常遇到保戶拿著保單來申請完全無關的理賠,顯而易見,你保的根本就不是你所遭遇的那些風險,險企肯定會拒絕賠付。”

  業內人士提醒,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哪個單一的保險産品能夠提供涉及生老病死的全部保障。如果只投保某一個保險産品,消費者就不能認為這一種保險可以對所有的風險進行保障。比如,死亡保險針對身故責任,你的養老它不管;意外保險只保意外,若是因病理賠,保險公司必然會拒絕;同理,重疾險通常也無法理賠咳嗽頭疼這樣的小病小痛。

  “一句話,決定買保險前一定要拿出時間來仔細閱讀保單,弄清自己買的是什麼保險,哪些風險可以保障,哪些不在保障範圍內。當一切了然于胸,那些張冠李戴的索賠自然不會發生。”保險專家提醒説。

  算保額,避免不當索賠

  任何保險産品都有對應的保額和理賠條件。牛頭不對馬嘴的投保和理賠無法匹配,而不當索賠也會遭遇“理賠難”。據保險專家介紹,在實際操作中,一些馬虎的消費者曾因不了解自己的保額或理賠條件而被拒賠。

  記者從中德安聯保險公司了解到,有消費者投保了10萬的重疾險,出險後卻申請賠付20多萬,原因是這位投保人以為保額是依據醫療費用支出來確定的。而實際上,任何保險産品都是通過險企精算後而科學定價的,更高的保額和更大的理賠範圍,一定對應著更昂貴的保費支出。消費者的理賠申請如果超越了保險合同的約定,勢必無法滿足。

  除了保額限制外,有些産品的理賠特性也值得注意。比如,差額補償型醫療保險,即根據個人實際發生的支出按約定比例賠付,與社保的醫療報銷概念類似,這類産品的理賠上限是不可能超出實際開支的。

  講實情,避免理賠糾紛

  對消費者來説,投保時如果沒有如實告知投保人的實際情況,也將成為理賠的障礙。保險專家表示,“如實填寫投保單資訊,一方面是投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但從另一個角度上講,可以減少今後的理賠糾紛,不失為一種自我保護方式。”

  例如根據我國的保險法,如果發現被保險人帶病投保、隱瞞高風險職業等未如實告知資訊,一旦出險,保險公司可以“過失不如實告知”為由拒賠,甚至判定為“故意不如實告知”,在後一種情況下,保險公司連投保人所繳的保費都不予退還。

  此外,保險産品只保障合法行為下的風險,像無證駕車等違法行為的出險、或是刑事犯罪的身故,這類違法行為都屬於理賠的除外項。中德安聯保險專家提醒,像自殺、吸毒等保險合同中標明的除外責任,一旦出險,也一律得不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因此,認真閱讀保單的除外責任,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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