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出臺住房公積金新政 最高額度提至5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7-10 06:36:59 來源:江西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撫州訊 (記者杜金存) 7月9日,記者從撫州市相關部門獲悉,目前,撫州市住房公積金多項政策已調整,其中貸款最高額度已提至50萬元,此舉旨在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該市規定,貸款條件由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以上,調整為連續足額繳存滿6個月(含)以上。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由最高每戶30萬元提高至每戶50萬元;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降至20%;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貸款的繳存職工,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新政規定,一年一次提取還貸,不再限制賬戶餘額必須有足夠一年的還貸額。另外,購買自住房提取的,購房備案合同上共有産權人雖非夫妻關係、但為直系親屬的也可提取其與配偶的個人公積金。
在租房還租提取條件中,由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降為3個月,提取手續也相應簡化。今後,租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無需再提供稅務發票,開具無房證明房管部門不收費。提取還租額度也有提高,撫州市中心城區每戶每年由過去的7200元提高到9600元;撫州所轄縣區每戶每年由6000元提高到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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