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漏洞從購物升級到購藥套現
- 發佈時間:2015-07-10 01:00:2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保卡”,用於支付藥店購藥和門診醫療費用,是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重要一環,被稱為百姓“救命卡”。然而,記者在一些社會藥店蹲點調研發現,醫保卡違規亂象叢生:有人違規購物、套現、騙補、買藥品低價出售,助長非法地下藥品黑市交易……導致醫保金的流失,讓居民“看病貴”雪上加霜,給國家醫保體系埋下嚴重安全隱患。
藥店經營超市商品居民醫保卡變身“購物卡”
記者在武漢多家大型藥店走訪發現,大部分藥店都開設了商品專櫃,能用醫保卡購物。部分藥店售貨人員表面説“上面查得嚴”“違反政策規定”,但私下卻能幫顧客刷醫保卡購物。
位於武漢市武昌區的武漢正和大藥房第十一分店,藥架上擺放的除了中藥西藥之外,還有琳瑯滿目的生活日用品和食品,包括:洗髮水等物品,以及茶樹菇、煨湯鹵料等,品種豐富。
記者隨後走訪了5家藥店,發現這些藥店普遍設有日用化粧品和保健品專櫃,這些非普藥類專櫃還佔據了重要場地。有的在保健品旁邊還設有小櫃檯,玻璃櫃檯裏面擺放的全是日用生活品,食用油、火腿腸、速食麵、香皂、洗衣粉、衛生紙等一應俱全。有的藥店還打出促銷的旗號,稱購滿200元商品,可獲贈雞蛋10枚。
記者在武漢為民天壽大藥房看到,這裡的日用品價格比超市高出很多。一袋不到500克的核桃仁售價50多元,高於多家超市的售價。見記者在選購日用品,店員忙上前推銷。
“能用醫保卡買這些東西嗎?”記者試探性問。
“可以。”售貨員警惕地看了記者一眼,低聲説。
“這不是不允許嗎,刷卡不會有問題吧?”記者又問。
“是不允許,但是你刷了也沒人管。”售貨員答道。
説話時,記者看到,有購物者拿著日用品,在售貨員的指引下來到結賬處刷卡,結完賬,藥店給出的發票上載明的購買項目並沒有藥品名稱,而是單純的“消費”。
記者用醫保卡購買了一盒舒膚佳香皂,而藥店提供的清單上寫的卻是4.5元一盒的“土黴素片”。店員説,只有用藥品代替商品才能刷醫保卡。
走訪康仁堂大藥房、宏泰達大藥房幾家藥店時,記者順利買到了飲料、核桃仁等日用品和食品,清單均註明等值的某種藥品。暗訪時,有的店員非常警覺,不主動向記者提供清單,有的不情願地提供,卻又故意將藥品名稱一欄撕掉。
購藥套現滋生非法藥品交易鏈違規騙取醫保補貼
記者調研發現,醫保卡漏洞正在從最初的刷卡購物,向刷醫保卡違規套現騙補發展。知情人士透露,藥店開設商品專櫃,看似是由於藥品利潤普遍降低,實際上很重要的原因是瞄準了個人醫保卡上的醫保基金。
一些藥店不僅縱容消費者用醫保卡購物,還為違規套現、非法“黑市”交易。少數人用醫保卡購買緊俏藥品,經過不法分子流入黑市,給國家藥品安全和醫療體系構成了威脅。
“醫保卡套現,電話……”。在武漢大街小巷和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到處可見這樣的“牛皮廣告”。武漢一些大醫院周邊就有不少倒賣藥品的藥販。持卡者從藥店刷卡購買他們“好出手”的藥品,再以折扣價轉賣藥販,藥販則將藥品出售賺取差價。
“如果你醫保金用不完,累積又不能換成現金,我可以將現金給你換出來。”記者撥打了一個醫保卡變現的手機號碼,一位操著東北口音的男子説:“我們和定點醫院、藥房關係很熟,不會有事的。可以給你打七折,刷掉你卡上的100元,我給你70元現金。”
記者和這名藥販約定,來到武漢同濟醫院附近一家藥房。當時有幾個人正和他進行交易。這名藥販説,可拿醫保卡在這家藥店買一種叫“倪福達”的控制血壓藥物,這種藥每盒16.8元,他以7折價格回收。套現藥物品種不限,“好賣的藥,都可回收。你刷多一點,我給你高一點的折扣。1000元以上就是七五折,3000元以上能給你八折。也可以約上朋友一起做。”
這名藥販自稱姓李,黑龍江人,來武漢幹這個行當一年多。他負責在醫院門口、街頭收藥,而他的親戚負責在網上賣藥。他説:“買藥人很多,在外打工沒有醫保的,經濟困難的,農村偏遠地區的,私人小診所的,因為那些診所沒經衛生主管部門批准,無法從正規渠道批發進藥,而通過網路與快遞買藥既方便又便宜。”
知情人士透露,藥品回收的供貨人中不乏公務員。根據武漢市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享受醫療補助人員在定點藥店購藥,費用超過1200元的,其超過部分的補助比例,工作人員為60%、退休人員為70%。醫療費補助最高限額為3000元。武漢市醫保中心介紹,公務員的這項補貼從地方財政中支出。
按照這個比例計算,醫保卡上的1200元錢刷完之後,公務員再購買價值5000元的藥品,可以報銷3000元。相當於用3000元購買了6200元的藥品,相當於用5折的價格買入,7折價格轉手賣掉,仍有利潤空間。
醫保卡違規使用屢禁不止居民“看病貴”雪上加霜
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緩解城鎮居民“看病貴”的手段之一。醫保卡的違規使用,直接導致了醫保金的流失。
藥店為何能變身超市?武漢市工商局資訊中心主任刁學成説,藥店是獨立實體,由於目前還沒有藥店專項審批,藥店賣日用品等同於一般商貿,不算違規。工商在審核執照的時候,允許其在經營範圍內適當變動。
但藥店刷醫保卡購物屬違規行為,而且屢禁不絕。今年1月份以來,武漢市醫保中心加大查處力度,先後3次發佈通知,要求藥店自查自糾違規行為。
醫保中心稽查人員今年1月、3月和清明節期間,對全市700多家定點零售藥店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共有200多家藥店違規刷卡售賣生活用品,部分藥店被暫停醫保結算資格,責令整改。然而,仍有一些醫保定點藥店抱著僥倖心理,我行我素。
對於種种醫保卡違規亂象,武漢市人社局醫保中心內審科負責人周麗敏説,當前對此類違規套現或變相套現行為監管面臨三大難題:一是立法不清晰,《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社會保險最高法律,但未提及基金使用規範,執法依據不足;二是執法力量不足,武漢定點藥店3000多家,醫保中心稽查科不到10人;三是把生活用品“串換”成藥品,套現形成現金流,手段花樣翻新,查處時需核對進賬和出貨單,工作量大。
周麗敏説,處罰過輕也是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國家法律對醫保基金的保護力度,趕不上對商業保險金的保護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對於騙取社保基金的“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而我國刑法中“保險詐騙罪”針對的是商業保險,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
為加大懲戒力度,武漢市醫保中心日前發出通知,7月1日起,武漢市內定點零售藥店如出現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售賣非醫保用品的、替非定點零售藥店代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對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進行套現交易的、盜刷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等四種違規行為,一經發現查實,即解除服務協議取消定點資格,並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定點服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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