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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不預徵土地增值稅

  • 發佈時間:2015-07-09 02:36:58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沙晚報訊(記者 周叢笑)記者昨日從稅務部門獲悉,近日,湖南省地稅局下發加強土地增值稅管理的公告,進一步規範房地産行業稅收管理,從7月1日起實施新管理措施。

  明確徵收方式。房地産開發項目及單純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增值稅實行先預徵、後清算的徵管方式,土地增值稅以查賬據實徵收為主。此外,保障性住房不實行土地增值稅預徵,以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多開發保障性住房項目。明確核定範圍。明確預徵率和徵收率。保持預徵率和核定徵收率不變,預徵率為普通標準住宅1.5%、非普通標準住宅2%、非住宅3%、單純轉讓土地使用權5%,核定徵收率為普通標準住宅5%、非普通標準住宅6%、非住宅6%,但對納稅人惡意拒絕土地增值稅清算的行為,規定了10%的核定徵收率。明確審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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