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臺服務保障"一帶一路"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7-08 14:06: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 積極開展司法協助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服務保障“一帶一路”意見
7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關於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主持發佈會,民四庭庭長羅東川介紹有關情況並通報了8起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典型案例。
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若干意見》簡要概述了“一帶一路”建設的歷史內涵、時代精神和目標宗旨,並結合人民法院職能,明確了“一帶一路”建設司法服務和保障的目標任務。羅東川介紹説,這些目標任務包括積極回應“一帶一路”建設中外市場主體的司法關切和需求,大力加強涉外刑事、涉外民商事、海事海商、國際商事海事仲裁司法審查和涉自貿區相關案件的審判工作,為“一帶一路”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若干意見》強調,各級人民法院在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建設中必須堅持全面貫徹法律平等原則,堅持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全面統籌協調,找準人民法院工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的結合點和著力點;立足我國實際,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積極開展與沿線各國的司法國際合作交流,夯實“一帶一路”建設的法治基礎。
羅東川説,《若干意見》還強調充分保護涉“一帶一路”建設糾紛中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具體包括: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妥善解決國際司法管轄衝突,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於“一帶一路”建設的相關案件,採取登記立案,依法儘快裁判,及時解決糾紛,以及完善域外證據審查制度等。
改進外國法查明薄弱環節
《若干意見》強調,要準確適用國際條約和慣例,準確查明和適用外國法律,增強裁判的國際公信力,並特別強調了要增強案件審判中國際條約和慣例適用的統一性、穩定性和可預見性,要充分尊重當事人選擇準據法的權利等內容。
羅東川介紹説,近三年來,全國法院涉及域外法律查明適用的法律案件有166件,涉及案件的類型有41種,包括海上貨物運輸、國際貨物買賣、股權轉讓、船舶抵押、借款。需要查明適用的法律主要是外國的法律條文、判例和國際條約,還有港澳臺地區也佔了一部分,需要查明的有公司法、合同法、仲裁法等方面的情況。
羅東川表示,人民法院有查明外國法的職責,但在過去這是薄弱環節。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 今後“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國家的外國法的查明和適用問題法律法規將是開拓的重點,並需要“一帶一路”沿線各國相關的機構能夠給予相關的支援。
先行先試拓展司法協助
《若干意見》強調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各國的國際司法協助合作,並提出推動締結司法協助協定和積極倡導開展司法協助互惠的建設性意見。《若干意見》在司法協助互惠方面首次提出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先行先試,在相關國家與我國未締結司法協助協定的情況下,根據互惠原則可考慮先行給予對方國家當事人司法協助,從而推動擴大國際司法協助範圍。
羅東川表示,國際司法協助是涉外案件審判當中重要的環節,所以深化司法領域的國際合作和司法協助顯得非常的重要。他介紹説,截至2015年3月,中國已經與64個國家締結了司法協助的條約122項,有104項已經生效,民商事司法協助有19項,其中17項已生效。民商刑事司法協助有19項,已全部成效。在涉外的司法文書送達方面,2014年,我國法院向68個國家提出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的請求,數量達1490件,同時也有40個國家向我國法院提出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的送達請求,數量為1162件。(羅書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