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六大服務領域開放力度
- 發佈時間:2015-07-06 15:32:51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這意味著北京市成為全國首個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城市,多項外資準入門檻降低,審批手續進一步簡化優化、服務監管模式變革,服務業擴大開放向縱深發展。
從中國政府網了解到,5月21日,國務院公佈《關於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同意在北京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試點期三年。按照方案,北京將重點推動科學技術服務、網際網路和資訊服務、文化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商務和旅遊服務、健康醫療服務六大領域的對外開放力度。
去年,北京第三産業規模16626.3億元,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達到77.9%,為全國最高水準。其中,金融、資訊、科技三個行業貢獻最大,遠高於全國48.2%的平均水準。生産性服務業發展勢頭強勁,成為首都經濟的亮點。今年一季度,北京生産性服務業實現增加值2777.5億元,其中,金融、資訊、科技三個行業對全市經濟增長貢獻率合計超過70%。
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批復》指出,要發揮北京市服務業的比較優勢,率先推動科學技術服務、網際網路和資訊服務、文化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商務和旅遊服務、健康醫療服務等六大重點領域擴大開放。《批復》要求,經過三年試點,通過放寬市場準入、改革監管模式、優化市場環境,努力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新格局,積累在全國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使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成為國家全方位主動開放的重要實踐。
根據《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在金融服務領域,在符合相關法規的條件下,北京將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品種,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援在京金融機構參與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支援在京商業銀行發行創新型資本工具補充資本。推動金融市場向國際延伸,在商業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援有實力的金融機構通過設立境外分支機構、並購等多種渠道開展境外業務,適時引導證券等金融機構到境外開展國際業務。支援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優化金融機構股權結構,允許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
放寬外資投資政策
與四大自貿區一樣,北京作為全國第一個服務業擴大開放試點城市,具有更深層的戰略考量。
針對外資投資,北京放寬了一些限制。在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對區域內為北京市提供服務的外資工程設計(不包括工程勘察)企業,取消首次申請資質時對投資者的工程設計業績要求。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外商投資飛機維修項目取消中方控股的限制。逐步放寬中外合資、合作辦醫條件,允許設立外資專業健康醫療保險機構,外資持股比例不超過50%,探索商業保險參與基本醫療、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形成醫療服務多元化發展格局等;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在北京市域範圍內提供服務;在中關村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仲介機構,外方合資者可擁有不超過70%的股權,最低註冊資本金由30萬美元降低至12.5萬美元等。
支援服務“走出去”
在構建服務業擴大開放格局方面,《方案》提出,在科學技術服務領域,大力發展基於資訊技術的新興服務業、科技服務業、電子商務、現代物流和節能環保等産業,支援科技服務“走出去”;在網際網路和資訊服務領域,鼓勵外資進入軟體及資訊服務、積體電路設計等新興産業,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運作模式和管理政策;推進文化、教育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推進商務服務領域對社會資本開放。《方案》還提出,要深化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確立企業和個人對外投資主體地位,簡化企業境外投資核準程式,實行以備案制為主的管理模式。支援北京中關村企業利用國際創新要素發展,鼓勵其設立海外研發機構、開展海外技術收購等技術投資。鼓勵投資主體發揮自身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支援“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並購投資、證券投資、聯合投資等。加強政策支援和引導,促進各類所有制服務業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通過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合資企業、産業投資基金等多種方式,開展研發、生産、物流、銷售等方面的國際化經營,創建海外分銷中心、展示中心等國際化行銷網路和物流服務網路,吸納先進生産要素,培育國際知名品牌,提高市場競爭力。
此外,《方案》還提出要建立優化配套支撐體系,包括優化社會信用環境、改革市場監管模式、創新高端人才聚集機制、加大金融保障力度、提高通關便利化水準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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