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投行股權分配塵埃落定:中國有一票否決權
- 發佈時間:2015-07-04 08:15: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亞投行股權分配終於塵埃落定,中國既是第一大股東,也擁有一票否決權。
6月29日上午,《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在北京正式簽署,標誌著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入《協定》批准生效和全面做好運營準備的新階段。
在目前總認繳的股本中,中國認繳數量佔30.34%,中國的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26.06%。因為重大事項需要有75%的投票同意,所以如果中國不同意將不能通過,實際上就等於暫時有了一票否決的權力。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透露,各國簽署《協定》後,還需經本國立法機構批准。年底之前,經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後,《協定》即告生效,亞投行才正式成立。
一票否決權
財政部網站6月29日公佈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主要內容顯示,中方在亞投行認繳額為297.804億美元,佔比30.34%,中方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26.06%,也是現階段投票權佔比最高的國家。緊隨其後的印度和俄羅斯的投票權分別為7.5%和5.92%。
“中國作為亞投行的提出者,獲得主導權,這是賦予中國的正常權利。”興業銀行(15.75, -0.70, -4.26%)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微網志]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作為亞投行的提出者,在行使一票否決權時一定會綜合考慮,不會濫用。
“亞投行協定中規定重大事項要拿到75%的投票權才能通過,中國佔據26.06%,中國不支援就無法達到75%。”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主任張建平對記者表示,亞投行股權結構是根據GDP規模來分配的,域內、域外的認繳額比例是75:25,中國在所有成員國當中,經濟體量是最大的,所以中國可以成為第一大股東。
“中國在亞投行成立初期佔有的股份和獲得的投票權,是根據各方確定的規則得出的自然結果,並非中方刻意謀求一票否決。今後,隨著新成員的加入,中方和其他創始成員國的股份和投票權比例均可能被逐步稀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稱。
此前,財政部就已公開發表過意見,對於一票否決權,中國不追求也不放棄。不過,正如史耀斌所説,中國獲得的一票否決權只是暫時的。
據了解,亞投行的投票權由股份投票權、基本投票權以及創始成員國享有的創始投票權三部分組成;其中,股份投票權等同於每個成員的股份數,持股越多,股份投票權越高;基本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12%,由全體成員平分,包括新納入的成員;創始成員國還享有每國600票的創始成員投票權。
“這樣的組合意味著投票權是動態的,基本投票權和創始成員投票權在總投票權中的佔比也是協定磋商過程中各方爭議的焦點之一。”中國社科院世界政治與經濟研究所國際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東民説,亞投行投票權的規定體現了亞投行的開放性,隨著更多國家的加入,中國投票權可能逐步降到25%以下,不追求一票否決權。
儘管中國並不追求一票否決權,但不可回避的是,在其他多邊金融機構運作的過程中,都存在一票否決權的情況。自從1945年佈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以來,美國一直是國際金融體系的“大哥大”,無論是IMF[微網志]還是世界銀行[微網志]、亞洲開發銀行等多邊國際金融機構,大多都體現了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意志。
世界銀行規定,任何重要決議必須要有85%的同意票才能通過,美國的投票權仍為15.85%,具有一票否決權;IMF一般事務需要70%投票權支援才能通過,而重大改革事項則需要85%以上的支援率才能通過,而美國佔有超過15%的投票權,即美國具有一票否決權;亞洲開發銀行則是日本和美國都擁有一票否決權,它們分別以12.78%的投票權同時位列第一大出資國。
運營倒計時
“亞投行的股權怎麼分配,投票權怎麼分配,它的治理架構、總部在什麼地方,答案都在這裡面,可以説是指導亞投行未來運營的一個根本大法。”樓繼偉表示。
根據協定,亞投行的法定股本為1000億美元,域內外成員的出資比例為75:25,而各成員所認繳的股本在這一比例範圍內,參照GDP比重進行分配,並尊重各國的認繳意願。
初始法定股本分為實繳股本和待繳股本,實繳股本的票面總價值為200億美元,待繳股本的票面總價值為800億美元。目前,總認繳股本為981.514億美元,原因是個別國家未能足額按照其GDP佔比分配的法定股本。
亞投行協定在各國政府簽署後,還需經過各國國內立法機關批准。
“我們有信心在未來不到半年的時間內,與各方共同努力,加快完成各國國內立法生效程式,推動亞投行如期于年底前正式成立並儘早投入運作。”樓繼偉説。
目前,亞投行已經明確總部設在中國北京,並將根據未來亞投行業務發展需要,在其他地方設立機構或辦公室。《協定》明確,亞投行將設立行長1名,從域內成員中産生,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正式簽署協定的是50個國家,菲律賓、丹麥、科威特、馬來西亞、波蘭、南非、泰國沒有在6月29日簽署成立協定。魯政委表示,每個國家都加入並不是亞投行成立的必要條件,這七個國家最終能否加入亞投行並不影響亞投行的成立。
史耀斌也表示,根據協定,至少有10個簽署方批准且簽署方初始認繳股本不少於認繳股本的50%,協定即告生效。
在6月30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就這一問題做了回應,她表示,根據《亞投行協定》規定,此次未簽署協定的意向創始成員國可在年底前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