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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國務院《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7-03 07:5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曾金華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國務院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進一步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完善預算管理制度作出全面部署。為此,《經濟日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財政部預算司負責人和部分專家學者。

  存量資金“沉澱化”、資金使用“碎片化”,制約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雖然近年來財政部採取了不少措施,但影響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導致存量資金‘沉澱化’、資金使用‘碎片化’,嚴重制約著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財政部預算司負責人説。

  為此,有必要進一步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化零為整,變“死錢”為“活錢”,投入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或優先保障民生支出,為積極財政政策加力增效。

  《方案》提出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10條主要措施,包括推進項目資金統籌使用、推進重點科目資金統籌使用、推進部門資金統籌使用、推進政府預算體系統籌協調、推進跨年度預算統籌協調、推進規範各類收入及其統籌使用等。“《方案》立足打破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制度弊端,不但針對存量資金,也針對新增資金,是一次制度上的變革和政府宏觀調控方式的創新。”財政部科研所副所長白景明説。

  著眼于盤活已有財政存量資金,著力於避免形成新的財政存量資金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總體而言,《方案》在國辦文件的基礎上,從形成財政存量資金的原因入手,標本兼治,既著眼于盤活已有財政存量資金,又著力於避免形成新的財政存量資金。”財政部預算司負責人表示。

  在預算編制方面,《方案》提出了不少新措施。“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預算執行積極性和自覺性不夠,把資金爭取下來後又不著急使用。《方案》將財政存量資金與預算安排統籌結合,有利於促進地方和部門科學編制預算,提高預算執行效率。”白景明説。

  在預算執行方面,《方案》中也有新動作。財政部財政科研所所長劉尚希認為,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前提是事權統籌。“統籌不是簡單地把資金統一集中,而是從支出角度考慮如何使用才能達到績效最優。所以,事情首先要統籌,資金跟著事情走。不同的預算幹同樣的事情,會不協調,也會浪費。”

  擴大政府性基金預算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範圍,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以收定支

  此前,財政部發佈了《關於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現行政府預算體系進行了重大調整。在此基礎上,《方案》又邁出了一大步,具體規定:“對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收入項目,除國務院批准的個別事項外,三年內逐步調整轉列一般公共預算,並統籌使用。”

  “《方案》不僅擴大並明確了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範圍,還明確了時間表,除2016年已明確轉列的5項基金外,其餘也應在3年內轉列。”財政部預算司負責人説,“《方案》相關規定更為量化,也更具可操作性和約束力。另外,明確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也有利於避免重復列收列支。”

  此外,《方案》加大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規定2016年調入比例達到19%,並逐年提高調入比例;還明確“三年內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中以收定支的規定”。

  “《方案》的最大亮點在於預算統籌。目前,統收統支、專款專用的情形較多,這就難免造成一個池子的資金多到用不完、又不能拿到另外一個池子使用的局面,使資金閒置浪費。”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告訴記者。

  目前,法定掛鉤事項支出預算剛性增長,資金閒置量大、不能及時發揮效益,區域間也極不平衡。針對這個問題,《方案》提出“推動儘快修訂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産總值掛鉤事項的相關規定,對相關領域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不再採取先確定支出總額再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

  “法定支出保障了國家對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加快發展的預算支援,實施中卻産生諸多弊端。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産總值掛鉤事項,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要求,應該推動儘快修改立法。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涉及很多體制、機制上的重大問題,必須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大力推進,實現改革目標。”劉尚希説。(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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